慢性病长期用药待遇需要患者本人亲自去办理。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首先由患者本人携带医保卡去居住地医保中心指定的慢性病定点医院进行申请,然后由指定定点医院医生进行审核评估,确定患者的病种及病情是否符合办理慢性病用药待遇的条件。
对于审核评估符合办理慢性病用药条件的患者,需要在定点医院进行各种体检检查,如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等患者,需要进行血压、心脏、尿常规检查等一系列的检查。糖尿病患者需要进行血糖等一系列的检查。
体检检查合格后,患者需要向定点医院医生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定点医院医生根据患者提供的体检检查报告进行最终评估和审核,确定批准患者慢性病用药待遇。
慢性病用药,原则上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能自理人员除外。
不能自理人员可由家人,且熟悉慢性病患者病情的人员,携带本人和患者身份证原件代理取药,并做好代领登记。
图片来自今日头条图片搜索,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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