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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上浮50%
江西
江西省发改委明确,高峰时段电价上浮5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低谷电价下浮50%。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2024年1月1日起,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全部执行分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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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上浮60%,尖峰再上浮20%
山西
山西省发改委明确,全省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用电,根据山西省电力系统峰谷价差调整为3.6:1,即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每年冬、夏两季对大工业电力用户实施尖峰电价政策,其中冬季2月、22月27:00-20:00;夏季7月、8月28:00-20:00为尖峰时段,尖峰时段电价在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2022年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