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 2022-02-24 14:24:21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50874的网友留言咨询:我的社保原单位给交到2017年,辞职后有1年多没有缴社保,之后自己缴纳至今,请问现在我能把2017年断交的社保续交上吗?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鲁人社规【2019】13号、鲁人社字【2019】226号和烟人社办发【2020】15号之规定,如果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由单位提出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确定劳动关系后予以补缴,补缴年限不超过三年。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可提供有效法律文书进行补缴。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