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自古以儒释道三家为主干,大众皆认为:道家以老子为代表,主张不争、以德报怨、无为、柔弱、宁退后不为先为特点。儒家以孔子为代表,主张仁义道德、温良恭俭让、老好人为特点。释家文化更甚,提倡不*生、不吃肉、不打人、不骂人、不结婚、不生育、不工作等等极其消极的特质。
文化是有生命的活物,长期以来,文弱之风越来越强,生命能量越来越弱。
民族文化决定民族命运,所以北宋有靖康耻,南宋灭于蒙元,明灭于清,至于清末,几乎被西方殖民者瓜分。孟子曰:“物必自腐而后虫生。”
其实对手并不强大,是我们丧失了强大的文化。文化是第一生产力,也是第一力量!
而哲学是文化的核心,有什么样的哲学就有什么样的文化。
孔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
质是野性,为武,文武平衡发展才是真理。
刘慈欣是这样理解孔子的:“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
人性与兽性也是一对阴阳,是需要平衡的。
从哲学角度讲,想要和平,就不能笼统地反对暴力与战争!
孔子、老子、庄子、列子都是精通第一哲学道术体用之人,绝不会犯此类低级错误。只是后人没有读懂他们的思想,一盲引群盲,导致误尽众生。
所幸的是,1973年出土的《黄帝四经》体用合一的、系统的展示了中国哲学完整理论,包括久已失传的中国军事哲学。
军事哲学,研究的是军事的哲学特点和功能。即探索军事问题的普遍规律,从宏观、综合、联系的角度揭示军事学的本质。
军事哲学应该以本体论为核心,以系统全局观为其认识论和方法论。当局部与整体利益相冲突时局部利益有必要让位于整体利益。
因为战争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现象,军事哲学首先就必须研究战争的本质 ,关于战争的本质问题, 仍是当代东西方军事哲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只有理解战争的本质,才能澄清战争价值观念的混乱, 进行全面的分析, 制定正确的战略。
1.《黄帝四经》第一句话:“道生法。”
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者祸福也,阴阳者生死也。祸福无门,唯人自招。生之门:“故知祸福之所从生,应化之道,平衡而止”。死之门:“轻重不称,是(胃)谓失道。”
2.《黄帝四经》认为得道之国必生,不但不可征伐,反而要生养守护,失道之国必亡,天予不取,必获其咎,当必灭之,如此才能天下太平,世界大同:“天有生死之时,国有生死之正(政)。因天之生也以养生,胃(谓)之文。因天之*也以伐死,胃(谓)之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矣。”
3.《黄帝四经》认为为政治国如果失去大道的法则,就会被颠覆。攻夺他国之地而不进行分封,便不能真正灭亡其国并长久地占有它。在征伐他国时,如果不能最终消灭他国,,则经过征伐本已衰落的国家会重新振兴起来,反而会招惹祸患。所以必须斩草除根,使其成为废墟:“国失其次,则社稷大匡。夺而无予,国必遂亡。必尽天极,衰者复昌。诛禁不当,反受其央(殃)。禁伐当罪当亡,必虚(墟)其国。”
4.《黄帝四经》认为征讨敌国,不能沽名钓誉,存亡继绝,应该彻底兼并敌国,拆毁它的城郭,焚毁它的钟鼓,均分它的资财,散居其子女后代,分割其土地赏赐有贤能之人,总之不能独自占有,因为这功绩是天道促成的。这样才能功成而不去,然后方能没有患祸:“故圣人之伐?(也),兼人之国,隋(堕)其城郭,棼(焚)其钟鼓。布其资财,散其子女,列(裂)其土地,以封贤者,是胃(谓)天功。功成不废,后不奉(逢)央(殃)。”
5.《黄帝四经》认为要消灭失道之邪恶之国还要看准时机,消灭之后还要文德治理,才能成功:“因天时,伐天毁,胃(谓)之武。武刃(?)而以文随其后,则有成功矣。”
6.《黄帝四经》认为国家有三种,即三名,一是正国,二是乱国,三是灭亡与必死之国:“亦曰正名,一曰立而偃,二曰倚名法而乱,三曰强主灭而无名。三名察则事有应矣。动静不时,种树失地不宜,□□地之道逆矣。臣不亲共主,下不亲其上,百族不亲其事,则内理逆矣。逆之所在。胃(谓)之死国。”
7.《黄帝四经》认为面对必死之国,必须消灭之,对待有道之国,必须生养守护联合之,在征伐必死国家的具体战术上,兵力充足要装出兵力不足的样子,而在兵力缺乏时要装出兵力充备。在天下发生战事时,发动人民从事征战,则天下百姓无不听命;在天下太平时让百姓安心从事生产,则天下人都会安居乐业。:“伐之。反此之胃(谓)顺之所在,胃(谓)之生国,生国养之。逆顺有理,则请(情)伪密矣。实者视(示)(人)虚,不足者视(示)人有余。以其有事起之则天下听。以其无事安之则天下静。名实必相应则定,名实必相应则静。勿(物)自正也,名自命也,事自定也。”
8.《黄帝四经》认为懂得了三种国家“三名”就可以完全了解内政外交、军事战争的核心。这样,国家就会昌盛,敌国就会灭亡:“三名察则尽知请(情)伪而(不)惑矣。有国将昌,当罪先亡。”
9.《黄帝四经》认为治国者不能穷兵黩武,但是过于韬光养晦也不可能成功:“夫作争者凶,不争(者)亦无成功。”
10.《黄帝四经》认为战争性质分为三类,为利益而战争,为正义而战争,为愤怒的情绪而战争 : “世兵道三, 有为利者, 有为义者, 有行忿者。 ”(《十大经 · 本伐)
为利益而战的,是指在别的国家正逢荒年,国家不安定,君臣上下又不和睦的情况下,而乘机发兵去诛伐。这种原则指导下的用兵结果,虽然并不能获得什么大的利益,然而也不会有什么大的灾害:“所胃(谓)为利者,见□□□饥,国家不暇,上下不当,举兵而□之,唯(虽)无大利,亦无大害焉。”
为正义而战的,是为讨伐他国的叛乱和禁止君主的暴行而出兵,这是正义之战。为正义而战,人们都会为之献身的。因此以一国的力量去功伐天下的叛乱和暴虐,超级大国的君主在兼并他国时最初都是打着正义的旗号,但很少有能把为了正义而征战的原则贯彻到底的;如果没有持之以恒的决心去为正义而战,就会最终得到相反的结果:“所胃(谓)为义者,伐乱禁暴,起贤废不宵。所胃(谓)义也,□者,众之所死也。是故以一国?(攻)天下,万乘(之)主□□希自此时始,鲜能冬(终)之,非心之恒也,穷而反矣。”
《黄帝四经》力倡“义兵”。认为战争的正义性乃是战争取得最终胜利的根本保障。所谓“义”,是指战争的道义、正义性 ,是战争得以取胜的根本。其必定得到民众的拥护和支持 , 造就“ 地广人众兵强 , 天下无敌” 局面 : “ 所谓度者 ,伐乱禁暴, 起贤废不肖, 所谓义也。义者, 众之所死也 。”
为了愤怒情绪而战争,说的是内心如果怀有愤怒,就不会仅仅是愤怒而已,它一定会由内心之怒而外化为战争。这种战争不会取得成功,这是因为这种情绪战争没有战略目标,这是违背军事原则,用兵之道的:“所胃(谓)行忿者,心唯忿,不能徒怒。怒必有为也,成功而无以求也,即兼始逆矣,非道也。”
11.《黄帝四经》的军事原则和用兵之道是后发制人,战争必出于不得已。因为出于不得已,所以用兵就会成功而不会有困穷的时候。因此用兵的具体策略优势就应该采用通过退却让地而更好地进攻夺取;通过对军队的刑罚立禁而更好地以庆赏促使其立功。做到了这些,挥师出征,就可以畅行无阻:“道之行也,由不得巳。由不得巳,则无穷。故□者,?也。禁者,使者也。是以方行不留。”
12.《黄帝四经》认为强横骄纵之国必亡,骄横凌人、逞强斗勇、好弄陰谋的国家必有祸灾,取法于“雄节”的国家,必有灭亡的危险。攻夺了他国的领土而据己有不分封给贤者,那么这个被攻占的国家就不会最终灭亡。邻近“雄节”之国的小国会顺从它,而远离它的国家会离弃它。悖逆天道的恶行正在势头上的时候,有谁肯去正面的抵敌它呢?天道厌弃高傲,地道厌弃自大,人道厌弃暴虐。高傲不止,天道自然会倾覆它;自大无休,地道必然会灭绝它;暴虐到极点,大家都想消灭它,这就是进行战争,消灭对方,获取战略利益的良好时机。天予不取,必获其咎,此之谓也!
《十大经》篇《行守》:“骄洫(溢)好争,陰谋不羊(祥),刑于雄节,危于死亡。夺之而无予,其国乃必遂亡,近则将之,远则行之,逆节梦(萌)生,其谁骨可当之。天亚(恶)高,地亚(恶)广,人亚(恶)荷(苛)。高而不己,天阙土(之)之,广而不已,地将绝之。苛而不已,人将*之。”
13.《黄帝四经》认为立足和平不妄战,善战却显示出怯懦和卑弱不敢作战的样子,强大却行为谦卑。持守弱节必须坚决而有耐性,直等到逞强侍勇之敌穷困时再去乘机攻击它。这样的话,手下的臣民就会虽然劳疲但绝不会怠慢,虽然忍饥但不懈惰,虽出生入死而不会怨恨:“好德不争。立于不敢,行于不能。单视(示)不敢,明执不能。守弱而节而坚之,胥雄节之穷而因之。若此者其民劳不□,几(饥)不饴,死不宛(怨)。”
14.《黄帝四经》认为先做好自己,不使百姓穷困,不做战争的发动者,不做祸乱的肇始人,不做引起怨恨的媒介,不搞陰谋颠覆,不妄自专断和犹疑,不图谋侵削他国的领土,不谋求掠夺别国的宫殿居舍。严谨地稳定自己的臣民,遵从天地运行的规律。不妄自行事,等待对方“逆节”自己走向灭亡之路:“不广(旷)其众,不为兵邾,不为乱首,不为宛(怨)谋(媒),不陰谋,不擅断疑,不谋削人之野,不谋劫人之宇。慎案其众,以隋(随)天地之从。不擅作事,以寺(待)逆节所穷。”
15.《黄帝四经》认为觊觎别国的土地,肆意掠夺民力,这是违背天道的,乘势因时去伐正它,而敌人所行的恶事也会反过来促使其导致失败。如果这样的话,则战争会彻底取得胜利而不会再有反复,攻夺了敌国土地也不会在得而复失。这样就可以外得兵功,内得财富,以微小的代价,取得显赫的功名。这便是顺应天道的结果:“见地夺力,天逆其时,因而饰(饬)之。事环(还)克之。若此者,单(战)朕(胜)不报,取地不反,单(战)朕(胜)于外,福生于内。用力甚少,名(声)章明。顺之至也。”
16.《黄帝四经》认为不能一味地和平,但也不主张一味地战争;战争是在不得已才可使用的手段。圣人上知天道的根本,下知地道,所以他有远见卓识,并且恬然自在。
现象世界万事万物必有差异,天子辖地一千平方里,诸侯辖地一百平方里,这种等级差异是和他们的身份地位相联系对应的。因此设立天子时,在等级制度上不能使诸侯与之相同。将正妻之子立为太子,就不使众妾之子在身份地位上与之相等;设立正妻,就不使众妾在身份地位上与之平等。如果两相对等就会相互伤害,两相混淆就会互相敌对:“□□不执偃兵,不执用兵,兵者不得已而行。(知天之所始,察地之理,圣人糜论天地之纪,广乎蜀(独)见□□□□□□□□□□蜀(独)在。天子之地方千里,诸侯百里,所以联合之也。故立天子(者,不使)诸侯疑焉。立正敌(嫡)者,□不使庶孽疑焉。立正妻者,不使婢妾疑焉。疑则相伤,杂则相方。”
17.《黄帝四经》认为时机成熟了就要行动上立刻做出反应而不声张,时机未到更要敛藏心机,不露声色。遵循天道取予得法,就可以尊为圣王;取予失当,就会流徙四方、身亡国亡。天道循环运行,有生德必有刑*,取予不当,就要受到天刑的惩罚,自取祸殃。人世规律是不允许舍弃天道的法度而用一己之自私想法的,如果偏执于一己之私,就会导致祸患。当一个国家还具备存在的必然条件时,谁也不能够灭亡它的;当一个国家已经具备了必然灭亡的条件时,谁也无法拯救它。
时机未到,要自隐其身以修德待时;时机到了,就应该广施其德,努力行事;而当大功告成以后,就要及时收敛攻势,还原到最初的和平与平衡,这样才不会受到任何危害。诸侯不一定有仇必报、有仇必血,关键要看是否合于天道:“时若可行,亟□勿言,(时)若未可,涂其门,毋见其端。·天制寒暑,地制高下,人制取予。取予当,立为□王。取予不当,流之死亡。天有环(还)刑,反受其央(殃),·世恒不可择(释)法而用我,用我不可,是以生祸。·有国存,天下弗能亡也。有国将亡,天下弗能存也。·时机未至,而隐于德。既得其极,远其德。□浅□以力,既成其功,环(还)复其从,人莫能代。·诸侯不报仇,不修佴(耻),唯□所在。”
2022年三月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