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王风林通讯员程坤)
保险公司不断用短信、电话催缴车险,可驾驶员李某在春节期间因事务繁琐,便把这事一拖再拖,直到发生追尾事故,才发现车辆第三者强制险已经逾期两天,而为了这两天,李某自己支付了1万余元的车辆维修费。
2月17日上午,德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接报警称,在京台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车辆损坏严重,无人员受伤。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发现两辆白色轿车追尾在一起,后车水箱损坏严重。
后方车辆驾驶员李某说,当时这个路段车流量大、有点压车,前方车辆刹车后,由于自己车距较近、车速较快,没刹住就追尾了。按照法律规定,后车驾驶员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可想到自己的车险刚过期两天,本想着这次春节假期结束回上海后,去把保险补上,可还没等去交上保险就发生了事故,两辆车光维修费就得一万多元。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此外,交强险过期期间,如若发生交通事故,涉及到赔偿问题,需要车主自己负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