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国家和人类的传记。
1921-2021,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写下了怎样的百年传奇?
下面,小编带大家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法治建设历程:从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到全面依法治国。
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通过
1921年7月,党的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这一纲领具有党章性质、起党章作用,是党的历史上制定的第一部法规。
图为译自俄文稿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文版本首页。(资料图片)
1928年:《井冈山土地法》制定
1928年12月,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部成文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第一次从法律上肯定了农民拥有分配土地的权利,为以后波澜壮阔的土地革命斗争提供了宝贵经验。
图为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陈列的《井冈山土地法》。王建军 摄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通过
1931年11月7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是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法,是共产党*民反帝反封建的工农民主专政的伟大纲领。
1938年:“党内法规”概念首次提出
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党内法规”的概念,并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重要党内法规,首次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权力运行提出具体规范。
1941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通过
1941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正式发表。这是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施政纲领,全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团结抗日的基本路线和边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方针。施政纲领的贯彻施行,对于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巩固抗日民主政权,起到了积极作用。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
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其主要内容为“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土地法大纲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仅对保障解放战争胜利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且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立法和土改运动提供了历史经验。
图为河北阜平县易家庄的农民在墙上书写《中国土地法大纲》全文。(资料图片)
1949年:《共同纲领》面世
1949年9月,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以及组建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奠定了宪制基础和法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