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租减息才是共产党获得农民拥护,抗战取得胜利的根本!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共产党对农民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北伐时期是二五减租,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没收土地分配给无地或者少地农民耕种,抗日战争时期是减租减息运动。
1937年,共产党为了促成抗日民主统一战线的形成,发表了《致国民党三中全会》电文,停止在全国没收地主的土地,而代之以减租减息运动。
1939年冬开始,华北地区各根据地兴起了减租减息运动,在晋察冀边区普遍实行了二五减租,
1.农民缴纳的最高地租额不得超过土地正产物的37.5%,
2.农民战前所欠的旧债,按年利一分,一本一利清理,利息超过原本停利还本,超过2倍本利停付,
3.同时广泛开展了回赎抵押地及典地的运动。
1942年1月,共产党在详细研究了各抗日根据地减租减息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了《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制定了抗战时期土地政策的三项基本原则。认真提出了:
1.减轻地主的封建剥削,实行减租减息,借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抗日与生产的积极性;
2.减租减息之后又须实行交租交息,借以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3.奖励富农发展生产和联合富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