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讨债的证据标准,软暴力讨债最新法规与司法解释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7 22:15:38

浙江新闻

几天前,全国扫黑办在北京召开了首次新闻发布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向社会公布了4份法律文件。

从法律层面上,这4份文件为我们搞清楚了4个法律术语的概念——它们是“恶势力”“套路贷”“黑财产”“软暴力”。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软暴力”。

4月10日,常山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利用“软暴力”插手民间纠纷、蓄意破坏营商环境的案件。

据了解,这是浙江法院对新出台的“软暴力”相关规定的首次运用。

软暴力讨债的证据标准,软暴力讨债最新法规与司法解释(1)

说案子之前,先来说说“软暴力”?

“砰”的一声响,家里的窗户玻璃被砸碎了;欠债后被讨债人*扰,动不动来“谈谈心”;短信、语言威胁“再不还钱就断手断脚”……这样的事情,没有用传统暴力手段,也让人心理恐慌。

事情处理起来非常棘手:砸碎玻璃等案值小,证据难以采集,对方又能提供看似合理的欠条,通常只能作为纠纷处理。

一些法律界人士曾表示,如果是单纯讨债,没有别的违法情节,不能构成犯罪。尤其是一些讨债团伙,游走在法律边缘,受害人和民警都拿他们没办法。

记者查阅到,2013年12月,一伙无业游民采取跟踪、守候、拉横幅等方式强行讨债、索赔的案件,在舟山中级法院审理,6名被告人获刑。当时,这起案件被称为浙江“软暴力讨债第一案”。罪名是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等。

所以说,直到这次四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才正式明确了依法惩处“软暴力”犯罪。

文件里是这么定义“软暴力”的: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法律解释相当专业和严谨。已阅君“翻译”得通俗点,就是说某人或某个团体,为了某种利益,用恐吓、威胁等手段,让其他人因为害怕而被迫服从某些要求的情况。

哪些行为算“软暴力”?

比如,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比如,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比如,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还有,其它符合第一个比如的“软暴力”手段。

说回常山的案子。

当事人双方,分别是被告人舒某某,湖南怀化人,现暂住在河北廊坊,吸毒成瘾,曾3次因吸毒被行政处罚,并被强制隔离戒毒;受害单位常山众卡运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于“互联网 公路运输”的运力企业,业务范围遍布全国,是常山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事情是这样的:

2017年初,舒某某得知有司机被承运商拖欠运费,产生了帮讨债从中谋利的想法。

在明知常山众卡公司已付清所有运费、且已发函催促下级承运商支付运费的情况下,舒某某仍以合同签订有瑕疵为借口,要求常山众卡公司重复支付,组建以货运司机为主体的微信讨债群,与之前建立的近2000余人的微信群,唆使司机委托其讨债,更在微信群里多次、反复发布“悬赏通告”,扬言将效仿西方“地下裁判团”,以谈判、调解、扣货等手段,威胁、恐吓常山众卡公司重复支付运费,煽动司机在全国范围内扣货并给予奖励。

而实际上,常山众卡公司经核查已付清所有运费,所欠4400元运费也已向下级承运商发函催促付款,另外140700元运费实际上是其他公司欠的。

这些情况,舒某某都知道,但他却没有收敛,继续通过在讨债群中发布“悬赏通告”,给予高额奖金、补偿压车费等方式,煽动司机在全国范围内扣押常山众卡公司的货物,逼迫常山众卡公司支付不属于本公司所欠的运费。

最终,迫于舒某某的威胁,常山众卡公司支付了运费151700元,舒某某从中获利19500元。

这,就是典型“软暴力”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舒某某的行为,属于“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讯工具”实施“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犯罪行为。

那么有人要问了,实施“软暴力”会被怎么判?

在常山的这个案子中,舒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舒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使用“软暴力”犯罪手段,非法插手民间纠纷,强拿硬要,通过信息网络和通讯工具发布悬赏公告、恐吓、谈判、威胁扣货等“软暴力”方式,使被害单位负责人产生恐慌,支付了本不应由其支付的运费,严重影响了交通物流行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民营企业利益,破坏了营商环境,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新规定,为强索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或者因其他非法目的,雇佣、指使他人采用“软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寻衅滋事,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的,对雇佣者、指使者,一般应当以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论处;因本人及近亲属合法债务、婚恋、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而雇佣、指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仍继续实施的除外。

什么是“软暴力”?一图让你看懂:

软暴力讨债的证据标准,软暴力讨债最新法规与司法解释(2)

软暴力讨债的证据标准,软暴力讨债最新法规与司法解释(3)

软暴力讨债的证据标准,软暴力讨债最新法规与司法解释(4)

软暴力讨债的证据标准,软暴力讨债最新法规与司法解释(5)

(图据省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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