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病机的概念及其研究范围,主要从情志与疾病关系的角度,阐明情志致病的条件和具体机理,从总体上说,包括人们的心理活动、心理特性与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关系等。具体来说,则是讨论什么样的心理活动会导致疾病,可能引起哪些病症,异常心理导致病证产生和恶化的机理,以及具有不同体质、人格等心理特性的人,其发病有何倾向性,病理有何特点,以及疾病过程中可能出现心理征候的规律。系统全面地掌握上述心理病机的内容,对于指导临床审征求因,确立治法和提高疗效均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情志因素导致疾病发生发展
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和医疗实践中,早已认识到情志是导致疾病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春秋战国时的《左传·庄公二十年》已指出:“哀乐失时,殃咎必至。”《管子·内业》则谓“忧郁生疾”。《吕氏春秋·尽数》明确记载有喜、怒、忧、恐、哀五志过激为害而病。《内经》中的《阴阳应象大论》、《玉机真藏论》、《举痛论》、《本神》等篇则从理论上系统地论述了情志致病的部分规律。宋·陈无择明确将七情列为三类病因之一,他说:“内所因惟属七情交错,爱恶相胜为病,能推而明之。”历代医家对于情志致病的论述甚多,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是尚待研究的医学课题之一。
情志致病的机理是多方面的:既可直接伤神,导致神志异常,也可导致气机紊乱,或损伤脏腑,或致精血亏损。
情志内伤致病,既可以引起神志方面的病证,如癫狂、不寐等,也可能引起形体方面的病证,如头痛、泄泻等。情志致病,主要指直接导致脏腑气机功能紊乱和阴阳气血平衡失调而产生的诸多病证,同时也包括情志作为诱发因素的致病机理:其一是情志损伤正气,导致外邪侵袭为病,如《素问·五藏生成》认为心痹证是“得之外疾,思虑而心虚,故邪从之”。《灵枢·百病始生篇》指出积聚的形成,可以是内伤于忧怒,气机上逆,从而为寒邪与气血搏结成积提供了条件;其二是情志内伤引动故邪发病,“故邪”是指潜留在体内尚未引起病证的邪气,如淤血、湿气等,《灵枢·贼风篇》有“故邪留而未发,因而志有所恶,及有所慕”,以致“血气内乱,两气相搏”为病的记载。
二、疾病导致情志的异常变化
由于正常情志是脏腑阴阳气血功能活动的反映,所以当疾病过程中出现脏腑失调、阴阳相倾、气血相并等病理时,就会表现出异常的情志活动。例如《灵枢·本神篇》指出:血气有余、肝气实者善怒,血气不足、肝气虚者善恐,神有余、心气实者善喜,神不足、心气虚者善悲,是由脏腑气血之虚实,表现为怒、喜、恐、悲等情志症状。
《素问·调经论》说:“血并于阴,气并于阳,故为惊狂……血并于上,气并于下,心烦善怒;血并于下,气并于上,乱而喜忘”等,则是气血阴阳之偏,表现惊狂、烦怒等情志症状。《素问·阳明脉解》篇之胃脉受病,“闻木音则惕然而惊”;《素问·病能论》之“阳气者,因暴折而难决”导致怒狂证,又属于脏腑经脉之阳气偏盛而表现的情志症状。总之,临床上疾病表现的情志症状,不仅常见,而且十分复杂。因此,掌握疾病导致情志征候的规律、特征和机理,具有重要的临床指导意义。
三、情志与疾病的转归
基于生理和病理上情志与脏腑气血阴阳的密切联系,情志与疾病的转归也是密切相关的。其一是情志反映疾病的转归,即在疾病过程中,病人情志由异常逐步转为正常,反映病情在好转;病人情志由正常转为异常,则标志病情的恶化。其二是保持良好的情感活动,将有利于失调的脏腑气血阴阳恢复平衡,具有促进病情好转的作用。其三是施行以情胜情、劝说开导等情志疗法可以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
四、情志致病的条件
首先,与情志剌激的性质、强度和持续时间有关。不同情志剌激,其致病性并不相同。一般来说,喜悦较少致病,而惊恐致病最速,愤怒致病较重,忧思较缓慢。若数种性质不同的情志同时或交错剌激,如喜怒无常,悲喜交加,因忧而怒等,则不仅容易致病,且其病情较为复杂。情志剌激量过大,超过了个体可能承受的范围(个体之间承受程度有很大差异),诸如狂喜、暴怒、骤惊、大恐等冲荡激情和应激状态皆易致病。又有情志变动并不太强烈,但因作用时间连续持久,或反复多次,也能导致疾病,诸如久悲、久思、过忧等持续不良的心境,可致“忧悲焦心,积乃成疾”(《古书医言》)。就七种情志致病的主要条件来看,怒、恐、惊、喜以剌激量过大为主而致病;忧、悲以剌激时间长而致病为多见;思致病则多以剌激量和剌激时间并重。
另外,与个体反应的差异有关。由于每个人的人格体质、意志勇怯、思想修养的差异及性别、年龄等的不同,个体对情志致病的易发性、耐受性、敏感性等均有很大差异。 由于人格体质不同,对于不同性质的情志剌激致病的易发性不同。在《灵枢·通天篇》记载了“阴阳五态人”,包括有:太阴之人、太阳之人、阴阳和平之人、少阴之人、少阳之人。如太阳之人(火形人),其性格具有心境开朗明快、怡然自乐、喜悦乐观的特点,但情绪波动较大,阳气有余,躁动不安,易于激动,故对“怒”致病具有明显的易发性。又如,少阴之人(木形人),其性多沉默、悲观、多忧、多愁。而太阴之人(水形人),感情更为阴沉曲折,内向郁闷,所以易于“忧思”和“悲哀”,且持续而不易解,具有郁症易发性倾向。
同时,中医学认为:人格体质有勇怯的差异,在《灵枢·阴阳二十五人篇》有具体的记载。因而对于不同的情志剌激,表现为不同的耐受性。勇者临难不恐,临危不惊,遇痛不动,对于惊恐剌激,意志上、体质上都有较强的耐受能力,故不易发病;而怯者常畏缩惧怕,惊恐不安,懦弱无能,受到惊恐的剌激则易发病。
五、情志致病的机理
情志致病不同于六淫,六淫致病主要从口鼻或皮毛侵入人体,而情志致病则主要是导致机体气机紊乱,亦可直接损伤脏腑,或致精血亏损,可以导致神志活动异常。
(一)气机失调
情志的异常变化可直接影响脏腑的气机,致使气滞不行,气机紊乱,或气机升降反作,即《素问·疏五过论》所说:“离绝菀结,忧恐喜怒,五藏空虚,气血离守。”情志所伤致脏腑气机失常的基本规律是:
(1)怒则气上:是指过于愤怒,使肝气失于条达,疏泄功能失常,肝气上逆,甚至血随气逆,并走于上。由于气血上逆,故可出现面红耳赤,青筋怒张,毛发竖起,横眉张目,头痛脑胀,甚至眩扑厥倒。临床上,因怒则气上而引起的常见病症有:眩晕,头痛,呕逆,胸满胁痛,喘促;血随气逆时,还可见呕血、衄血,还有的视力、听力急剧下降,以致失明、耳聋。也有盛怒后大量脱发,或头发变白者。严重时,可使人晕厥省人事,甚至因盛怒而丧命。
(2)喜则气缓:喜则气和志达,荣卫通利,故气缓矣。过度的狂喜,以致心气涣散,精神不能集中。主要表现为精神情绪不稳定,周身软弱无力。由喜致病一般较少,若因狂喜过度亦可导致失神发呆,甚则发狂,心悸不寐等。
(3)悲则气消:过度的悲哀,以致意志消沉,心神沮丧,肺气消耗,是谓“悲则气消”。其主要表现为心境凄凉,无可奈何,垂头丧气,叹息不已,愁眉不展,面色惨淡,时泪涌而泣,少气不足以息,肢体麻木,肌肉、筋脉疼痛等。(4)恐则气下:因过于恐怖,以致肾气不固,气陷于下,精气内却,是谓“恐则气下”。“恐则气下”与“怒则气上”相反,此是向下的病势,主要表现为面色苍白,呆若木鸡,甚至二便失禁,或其人坐卧不安,畏手缩脚,不愿露面见人,惶惶不安,夜卧不宁,如人将捕之。临床常见的病症有:心悸,遗精,阳痿,腰脊酸痛等。
(5)惊则气乱:突然受惊,以致心无所依,神无所附,虑无所定,慌乱失措,其气乱矣,是谓“惊则气乱”。惊与恐近似而又有区别,惊为自不知,从外入而为阳,是骤临危险,突遇怪异,不知所措;恐为自知,从内而出为阴,多为从容而致,可以宛转思维,即惊急而恐缓。惊则气乱所致的病症有:惊悸,不寐,痴呆,癫痫,不省人事,僵仆等。
(6)思则气结:思虑过度,则心有所存,神有所归,正气留而不行,故气结。临床常表现为肝郁或兼脾虚的征候,如:嗜卧,脘腹痞满,便溏,倦怠乏力,不思食,胁痛,胸膈烦闷,善太息等。
(7)忧则气聚:过度忧愁,损伤肺气,致使气机的治理调节功能失常,气聚而不行,是谓“忧则气聚”。其主要表现为:平时若有所思,若有所失,怏怏不快,闷闷不乐,郁郁烦躁。
(二)损伤脏腑
各种不同性质的情志剌激均可直接损伤脏腑,并且具有一定的规律:以伤本脏和所胜之脏为主。即《内经》所说:“怒则伤肝”、“喜则伤心”、“悲忧则伤肺”、“思伤脾”、“恐则伤肾”。张子和具体解释为:“怒伤肝,肝属木,怒则气并于肝而脾土受邪,木太过则肝亦自病;喜伤心,心属火,喜则气并于心而肺金受邪,火太过则心亦自病;悲伤肺,肺属金,悲则气并于肺而肝木受邪,金太过则肺亦自病;恐伤肾,肾属水,恐则气并于肾而心火受邪,水太过则肾亦自病;思伤脾,脾属土,思则气并于脾而肾水受邪,土太过则脾亦自病。”
中医学的这些观点,是就一般而言的,临床上亦确可找到不少病例证实这些理论。然而,实际情况并不都是如此机械。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有时很难把某一脏腑的病证与其他脏腑截然分割开来。同时,情志损伤脏腑也是很复杂的过程,除了主要损伤本脏和所胜之脏腑外,亦能损伤其他脏腑,故应灵活掌握。
(三)耗伤精血
过喜可使血气涣散,忧愁太过可耗气伤阴;大惊卒恐可使精气内损;思虑伤脾,使脾之运化失职,则精血生化之源不旺;暴怒则血随气逆,还可见呕血,而致阴血耗损。故《灵枢·本神篇》指出:“怵惕思虑者则伤神。神伤则恐惧流淫而不止。因悲哀动中者,竭绝而失生。”意思是说惊恐思虑过度,可使精气受损,导致五脏所藏的生命最根本的物质失去统摄;悲伤过度会使精血内耗而竭绝生命。以上说明剧烈的情志变动,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导致精血亏损。
由情志剌激以致精血亏损所导致的常见病症有:眩晕、耳鸣、目盲、腰酸腿软、阳痿、遗精、早泄、月经不调或经闭、便秘、心悸、怔忡等等。
(四)神志异常
意识、思维、情绪等精神活动,均由心神主管。所有各种异常的情绪活动,均可影响心神的活动,甚至出现各种神情病变,如昏迷、痴呆、癫狂、痫病、谵语、失眠、健忘、多梦、嗜睡、躁扰不宁、暴怒、忧郁、嘻笑无常等等,均是心神为主的病。同时,由于心神为五脏六腑之大主,故情志异常通过影响心神活动,进而可影响其他脏腑的气机,以致产生更为复杂的病变,故《灵枢·口问篇》说:“故悲哀愁忧则心动,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
六、情志致病的特点
(一)因郁致病
由于情志失调引起了脏腑功能失常而发生病变,称“因郁而致病”。不同的精神因素,可影响不同的脏腑功能而发生不同的病变,通过脏腑阴阳气血紊乱、气机升降失常而表现出来。如:“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
(二)因病致郁
由于某些慢性疾病,体内脏腑功能长期失调,引起人的精神情志异常,而见精神抑郁、情绪易于激动等表现,称之为“因病致郁”。如肝病可出现情绪抑郁不乐或烦躁易怒,心病可出现哭笑无常、精神异常等。因郁致病和因病致郁不是截然分开的,常常同时存在,形成了郁-病-郁的恶性循环。
总之,七情致病的特点是,直接损伤脏腑,使脏腑气机失常,气血运行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