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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断了还能补吗?
1、断缴的社保能不能补缴?
正常工作期间,工作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情况可以补缴。
比如小王2021年6月入职某单位,但单位9月才开始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他6、7、8月的社保费,可以让单位进行补缴。
如果是未就业期间造成的断缴,是不能补缴的。
2、哪些待遇社保补缴不受影响?
①非京籍户口在北京购房,近三个月的补缴。
②非京籍户口在北京摇号购车。非京籍户口摇号买车,社保补缴是有效的,个税补缴无效。
③非京籍户口办理积分落户,累计不超过5个月的补缴。
④一般孩子上学近三个月的补缴是有效的。
3、补缴需要哪些材料?
我们来看一看补缴社保所需要的材料,就理解为什么社保并不是想补缴就可以补缴的了。
·补缴期间为2018年12月(含)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2019年1月(含)后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不包括补缴近三个月的情形,近三个月的补缴,通过网上申报即可);
·在华就业外籍人员补缴时,需同时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需同时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参保人在申请补缴时,距男职工达到60周岁、女职工达到50周岁(不论干部、工人)的年限加上职工养老保险在京实际缴费年限,合计不足10年的,需同时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2019年1月起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住房公积金的纸质证明;
·养老保险账户类别为“临时缴费账户”的参保人,补缴时需同时提供《在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有关事项告知书》;
总结以上就是,近三个月内的补缴,对个人影响最小,需要留意的是,近三个月指的是,比如现在1月,近三个月就是去年的12、11、10月,或者12、11月,或者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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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社保断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