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傲骨帅孟奇
帅孟奇的故事
帅孟奇,原名帅可瑾,1897年1月3日出生于常德市汉寿县东乡一个贫苦家庭。192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常委,陕甘宁边区政府党委委员兼物资局支部*,全国妇联常委,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等职。帅孟奇是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中共组织战线杰出的领导者。1998年4月13日,在北京逝世,终年102岁。
大爱无疆
帅孟奇是一位坚强的女共产党员,在革命斗争中不幸被叛徒出卖,面对酷刑忠贞不屈。1937年,帅孟奇终于被释放,当她回到家乡,却听到女儿许端一被敌人毒死的噩耗,心里非常悲愤。她反过来宽慰母亲说:“我们的孩子死了,但在汉寿县,在湖南省和全中国,还有很多革命者的孩子,他们都是我们的孩子。”
从那以后,帅孟奇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革命烈士遗孤和革命者的后代身上,一心为党工作,为中国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奋斗了半个多世纪,也一直没有再建立家庭、生育孩子。
抗战初期,帅孟奇在湖南工作时,找到了党的一些重要*和著名革命烈士的孩子,如刘少奇、郭亮、蔡和森等人的孩子,并想方设法通过安全渠道将他们送往延安。在延安工作时,帅孟奇还收养过沈绍藩烈士、黄公略烈士的女儿,李硕勋烈士的儿子以及杨匏安等烈士的遗孤,这些孩子都一直亲热地喊她为帅妈妈。
无私奉献
帅孟奇晚年生活简朴,吃的是粗茶淡饭,穿的是旧布衣裳。她将一件旧衣剪掉没法再补的袖子改成了马夹,穿了30多年,补丁打了十几个。她将节省下来的钱全部捐了出去,不仅收养和照顾了许多烈士子女,也资助了许多困难群众。
1980年3月,她将国家补发“文革”中扣发的2万多元工资全部捐给了国家;1982年,给汉寿县毓德铺中学建校捐款5000元;1983年,捐款2000元支持成立湖南青年自学成才奖励基金会;1985年,捐款1200元修建汉寿烈士陵园;1989年1月,向汉寿县詹乐贫中学捐款500元,向北京西城区教育局和团中央扶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基金会各捐款2000元……1998年4月13日临终前,帅孟奇还嘱咐将2万元存款捐献给家乡,用于汉寿县一中的建设。
严于律己
帅孟奇严于律己。她身居要职,从没有特权思想,从不谋取个人私利。她任中组部副部长时,掌握人事大权,但从未给自己的亲属安排过工作、谋过职位。
刚解放时,帅孟奇家乡的几个侄儿、侄女想让她替他们找个工作,她语重心长地教育他们,千万不能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旧思想,新中国刚建立,百业待兴,要通过努力学习,靠自己的本事去报考。
1953年,帅孟奇的一个侄儿考入山西榆次经纬技校,毕业后分配在榆次经纬纺织机械厂工作,在单位做组织工作和青年团工作。1956年,纺织工业部从基层选调政工干部,这名亲戚够条件。帅孟奇得知后却阻止调动,认为自己在组织部工作,侄儿符合条件也应回避,不要在群众中造成误解,给党带来不好的影响。
还有一次,帅孟奇家乡一个侄孙打着她的名义去找县委*要求安排工作。帅孟奇得知后,立刻去信告诉县里,凡亲属以她的名义谋求特殊照顾的,一律不要理睬,同时去信严肃批评了侄孙的错误做法。正因如此,她的亲戚中有人失望、有人不满,甚至骂她“六亲不认”。帅孟奇听后却一笑了之,说:“不该办的事,我就是不办。我是为人民服务,又不是为亲友服务。”
从二十几岁的年轻姑娘到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长达七十多年的革命历程中,忠诚、奉献、无私始终是帅孟奇一生不变的本色。正如她自己所写的一首诗《新年咏梅》:
一度梅花一度春,
傲霜战雪迎春来。
漫山萌芽向阳发,
粗杆老梅绿叶生。
她恰如一枝傲视风雪、冰清玉洁的寒梅,是我们所有共产党员学习的榜样。
(中共常德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