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其他个人(自然人)手里租房
租的是住房,目前可以取得1.5%(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的专票抵扣进项税。(用途不得抵扣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租的是非住房,目前可以取得5%的专票,抵扣进项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但是实际情况是
1、公司向个人(自然人)租房,很难取得专票(个人出租连发票都懒得去代开,别说专票了),虽然按规定,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
税总函〔2016〕145号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目前是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
上面这张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这种情况。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 5%)×1.5%
=20000/(1 5%)×1.5%
=285.71
个人出租非住房代开5%的专票。
2、个人出租不动产能比照小微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享受了免税政策,也不能开具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所以整体来说,单位向个人租房,基本很少有取得专票抵扣的,能让个人房东去代开免税发票给你都算不错的了。
二、向个体工商户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