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说的车牌只上2颗螺丝会被扣12分,其实并不严谨。就好像上学的时候,老师说:“犯错就会叫家长!”也不是每次都来,对吧?
确有相关规定,但不是所有都会被罚- 这个说法是怎么传出来的
这个说法最开始是怎么传出来的呢?我也的确是查一下,最早比较正式的媒体报道是在2013年。
比如说:闽南网2013年2月有篇报道。
就是说有多个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爆料称:新交规后,漳州一车主因为车牌上只有2颗螺丝被扣了12分。结果引发厦门车主的*动,连夜去车管所排队。
爆料说的“新交规”指的其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也就是2013年1月1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附件里面有一条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扣12分。
于是就有人开始说了,如果只上2颗螺丝,会按照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行处罚的,12分要扣的。
- 但不是所有只上2颗螺丝的情况都会罚
但不是所有只上2颗螺丝的情况都会罚的,实际上,我又去看了一下当时的国标,GA 804-2008《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我们现在用的也是这个,不要看是08年,里面的规定这么说:每面号牌应至少使用2个固封装置固定。
国标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里面规定是这样的:自2016年3月1号起,新生产机动车除了摩托车,都必须设有4个固定孔。
也就是说:至少在2016年以前,其实是有很多车子只有2个螺丝孔的,也只能上2颗螺丝,这种只上2颗螺丝的情况是不太可能会被处罚的。
就好像:今天上班我连人都没来,总不能说我上班摸鱼来扣钱吧?对吧?
而且那篇报道最后漳州交警也辟谣了,并没有发现有漳州车主因为车牌少装螺丝被扣12分的情况。甚至整个福建省都没有。
《羊城晚报》同年的报道也提到:在广州,如果号牌只有2个螺丝孔的话,核实情况之后是不会被罚款的。
- 4个螺丝孔只上了2颗螺丝也不会马上罚款
「嗯」好的,4个螺丝孔的,只上了2个,罚不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