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怀森拍摄作品《马缨花的羞避》(受访者提供/图)
相关报道详见《秘境之美:影像中的野生动物保护》
我很少有专门看鸟的经历,印象中只有两次。一次去浙江德清出差,等候火车的间隙去了附近的下良渚湿地公园,听说小岛上有朱鹮,欣然登船寻找,只见一群被巨大铁笼豢养的白鸟,多数安静地趴在砂砾地面上,我生出“不过如此”的想法。我觉得无论什么鸟被关进笼子,就只剩下颜色和样貌的差异了。
另一次是在鹳雀楼上,楼顶视野极好,周围没有更高的建筑物,能看到远处的黄河滩。在我倚栏俯瞰时,一道阴影从眼底飞快地冲上来,我连忙后退两步,才意识到那是一只翅膀大张的鸟。不远的空中还有一群盘旋的鸟,它落了单,贴着屋檐绕飞。那天我一直看着它,直到日落黄河。建筑是死物,有了一只鸟,才会去想千百年间,有多少只鸟曾在这里逗留。
但我不好奇这是什么鸟,即使知道名字,也懒得去了解,我把这归结为我在博物学上的无知。因此,采访保护区工作人员和野生动植物摄影师的时候,我总有一些忐忑,他们时常说出一串一串的名词,诸如黑脸琵鹭、菲氏叶猴、天行长臂猿,问我:“你知道这是什么吗?”然后我问:“这几个字怎么写?”
他们中有几位非常高产,隔三差五在朋友圈发上九张照片,其中有各式各样的鸟类、昆虫和两栖动物。聊起拍摄经历,他们总是非常兴奋,尽管拍摄过程听起来很艰难。大理的鸟类摄影师张炜告诉我,他为了拍摄白腹锦鸡,连续一个月上苍山守候;唐家河保护区的邓建新想要拍大熊猫野外交配,自己搭了一个木桥,结果站上去拍摄时木头断了三根,连人带相机摔下来,左脚粉碎性骨折;高黎贡山保护区的艾怀森为了追羚牛,不管不顾地跑进原始森林,迷路后差点回不了营地。
这在我听来有些难以理解,他们费尽周折去拍摄的动力是什么?所有人都会跟我说为了“用影像保护自然”,我试图用苏珊·桑塔格《论摄影》中的观点——“一切照片都有一种固有的倾向,就是把价值赋予被拍摄对象”——来理解他们的行为,他们通过摄影强化了这些动物的价值,它们是珍稀的、难得一见的、需要保护的,然后从拍摄它们的行为中获得了满足感和使命感。
采访深圳福田红树林保护区的徐华林时,他说自己每天午休时间都要走上一两个小时去拍摄,我忍不住想问他不会觉得厌烦吗,他就顺着自己的话说下来:“……看到一大群鸟飞起来,你会觉得自由真好啊。”我翻了翻他拍的湿地候鸟,想象他在红树林间举着相机、几千张白羽在他眼前喧腾展翅的场景,又想到鹳雀楼那只从我眼底掠上天空的鸟,突然相信他的确是乐在其中。
“影像保护自然”的逻辑是,摄影师们相信,人们不关心野生动植物是由于不了解,一旦看见它们的美,就会产生保护意识。我对于这一点也没有采访对象们笃定,他们似乎认为人保护自然是毫无疑问的,而我还是想找出理由。比如海南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的冯尔辉讲到周边村民退塘还林,我问是不是补偿款发到位了,他想了想说,其实当时的水质已经很差了,鱼塘收益连年下降,继续经营不如拿一笔钱转业。我立刻被说服了,出于利益是正常的。
如果不是出于利益呢?野生动植物摄影师奚志农的答案是“人天生就应该是自然友好的”,但友好在利益面前很难抵挡。我们聊到昂赛国家公园时,他提供了另一种思路,当地藏民似乎还保留着“众生平等”的宗教信仰,即使羊被雪豹叼走,他们只会说:“雪豹也要活啊。”白马雪山保护区的肖林在自传里介绍,藏族文化相信从人类到动物都带着“索”,翻译成汉语就是“生命”,“一株小草里面也许会寄生着小虫子,也是有‘索’的。”
这两种解释里或许带有对生命的信仰。但在农业革命以后,人们种植谷物、驯养动物,人和其他物种之间的不平等就在逐渐扩大,能否为人所用是衡量动植物价值的标准。奚志农说,以往提起野生动物,人们都关心“好不好吃”,是的,这不就是我们对待家畜的态度吗?我们谁会在买牛肉的时候关心它们在养殖场过得幸不幸福呢?最广泛的宣传语写着“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不正是因为涉及到人类自身才能引起重视吗?
我最后在尤瓦尔·赫拉利的《人类简史》中找到了说服自己的理由,作者用“从动物到上帝”来总结人类的发展历程,“虽然智人确实取得了空前的成就,或许值得沾沾自喜,但代价就是赔上几乎所有其他动物的命运。”一旦重新意识到人类最初也是千万种动物之一,剥夺其他物种的生存权利就显得尤为不公平。掌握其他物种命运的存在,应该对这些物种负责,它们即使消失,也是“无知无觉”,只有我们会在人类罪过史上被记上一笔。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 聂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