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解决好公共服务领域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深化车检制度改革。
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新车6年内免检、跨省异地检验、检验标志电子化、货车“三检合一”等多轮车检制度改革,在保障车辆安全环保性能的同时,不断提升车检服务水平。此次四部门部署深化车检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扎实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进一步简程序、降成本、提服务,推出优化检验市场准入、放宽私家车检验周期、网上预约检验、“交钥匙”便捷办等系列新措施,优化车检服务,规范检验行为,推进检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更加便利群众企业办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提升检验能力
此次改革将进一步优化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推行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压缩许可和技术评审时限,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证书电子化,实现资质认定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整合安检和环检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实现检验机构同时具备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能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在推进加快检验机构建设同时,综合评估检验机构数量、分布和检测能力,探索试点汽车4S店开展检验,提供维修、保养、车检一体化服务。
创新服务举措,改进优化车检服务
此次改革围绕推进车检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出了系列优化车检服务新举措,减少排队等候时间,优化群众办事体验。
调整优化检验周期,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推进网上预约车检,积极推行互联网、手机APP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群众可以在交管“12123”APP网上预约车检地点和时间,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全面推进货车年审跨省通办,货车车主可通过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服务系统、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
优化车检服务流程,推行车检“交钥匙”便捷办服务,优化服务流程,由检验机构工作人员一次性负责办结,提供高效快捷服务。
规范窗口服务标准,推进车检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检测流程标准化,以标准促规范,以服务提品质,全面提升车检服务水平。
坚持放管结合,强化检验监督管理
此次改革,围绕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提升检验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加强资质认定监督管理,采用现场观察、案卷审查等方式,加强对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规范检验机构收费行为,加强检验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实行一次收费,严禁违规收费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行为。
提升环检服务水平,监督检验机构准确执行排放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升检验质量。
严格违规检验责任追究,加强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替检代检、只收费不检车、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检验机构与非法中介人员内外勾结招揽客源、违规检验,对检验机构有关人员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违规检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四部门将密切协作配合,强化组织部署,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加强对地方相关部门指导,切实抓好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推动改革取得惠民利企实效,更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助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