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成都将严格按照“国五”标准办理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仅含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车)的新车上户业务,不达标的新车将无法办理上户业务。
最近买了“国四”排放标准车辆的市民看这↓
最近买了“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只要销售发票的日期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明年到车管所仍能继续上户。当然了,市民也可以选择这几天到车管所上户。
外地转入成都市的车辆驾驶人也需注意
外地转入成都市的车辆,也将参照成都新上户排放标准进行注册登记。如果是在2016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机动车,由于种种原因在2017年1月1日办理登记上牌的,以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开具的时间为依据,因此,依然可以上牌。该新规只针对新车,对于二手车的过户,不受排放标准的限制。
上户新规
新规将分三个阶段实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仅含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重型柴油车办理新车上户,必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交警提醒:请广大市民在购车时主动向销售企业了解预购车的具体排放标准,或通过查询合格证、拨打成都市环保局咨询电话61359757、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等方式查询预购车辆是否达到国五排放标准,避免因车辆排放标准不达标给车辆上户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