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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8日,国务院印发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指出: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目前,已有山东、陕西、四川、天津等地发文可申请补贴。赶快跟着小赛一起去看看吧!
天津港保税区
天津港保税区发布《保税区学历、职称提升补贴政策指南》,明确:
自2020年1月1日(含)至12月31日(含)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以证书上的日期为准);职工在职期间取得《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见附件)中所列的准入类或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按照初级、中级和高级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职称提升补贴。
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师、勘察设计工程师等均在对应列表中,其中一级对应工程师,可领1500元;二级对应助理工程师,可领1000元。
需注意的是,学历、职称证书必须为在职期间取得的,且申请补贴时,职工应为单位从业状态,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由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向保税区人社局提交申请。
原文链接:
https://www.tjftz.gov.cn/contents/6257/328320.html
山东济南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济南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110号)和《关于规范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济就字〔2021〕1号)规定,经审核,拟同意给予朱某等2728名企业职工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无异议的,于本月下旬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社会保障卡金融区中。监督电话:66605964(政策咨询)、68966712(业务办理)
附件:2021年度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表(10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