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泸州市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我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免试入学。其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学生自主报名,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录取。6月15日至20日,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统一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通知》明确,有意愿报名就读民办学校(含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可在“泸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招生报名系统”自主填报,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详细招生计划和范围5月30日起可通过“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公示公告栏”、各招生学校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学生报名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限填报1个志愿。民办学校和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不能兼报。没被民办学校(含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录取的学生,各区县教育体育局将按照就近划片或随机摇号原则保障其就读公办学校。
今年,泸州市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市属学校有泸州一中、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县直属学校有泸县一中、泸县四中、泸县五中、泸县九中等学校初中部。
其中,泸州一中、泸州老窖天府中学初中部承担江阳区义务教育就近招生任务,承担了江阳区就近招生任务后仍有招生缺额计划的,参照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方式面向具有泸州市小学学籍的毕业生或具有泸州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实行“学生自主报名,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泸县一中、泸县四中、泸县五中、泸县九中初中部参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面向具有泸县小学学籍的毕业生或泸县户籍小学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毕业生招生,实行“学生自主报名,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严禁任何公、民办学校以任何方式提前组织报名
市教育和体育局强调,严禁任何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任何公、民办学校以任何方式提前组织报名、安排招生。
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各区县要保障其公办学位。任何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原则实施均衡编班,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依据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
泸州日报记者 杜玉青
来源: 泸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