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与“免征额”,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今天给大家讲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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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
1、概念:
“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
2、意义
“起征点”是为了免除收入较少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缩小征税面,贯彻税收负担合理而制定的一种税收政策。
3、特点
“起征点”的特点是不到不征,达到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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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额”
1、概念
“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2、意义
“免征额”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生活、教育等的最低需要而制定一项税收政策。
3、特点
“免征额”的特点是不到不征,达到只对超过部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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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5000元就属于免征额!
比如小王2019年10月发放工资6000元,不考虑五险一金以及其他扣除项目。
1.若是5000元属于免征额。
个税=(6000-5000)*3%-0=30元
2.若是5000元属于起征点。
个税=6000*10%-210=390元
由此发现,由于概念错误,二者代扣个税的金额截然不同。
建议官方网站媒体、以及政府层面的各种报道再针对个税5000元的提法时一定要纠正为:5000元属于免征额!
不要一错再错、将错就错,否则误导了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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