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录取的在籍学生,参加普通高招后,省招办会发一个通知函,必须注销高校在籍的学籍方可,否则取消高考资格,具体请看通知函,如有需要请申请注销学籍,请下载附件 ,仔细查看说明。
注销流程如下:
1. 学生提出申请需求
2. 负责老师协助整理提交规范的申请材料并提交到函授站
3. 函授站审核申请材料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批并报学校
4. 学校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批
5. 学校学籍管理人员注销学籍
6. 学生登录学信网打印学籍注册备案表
以后凡新学期开学后,各负责老师请于学生沟通,特别提出确认是否要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若有需要的,提早申请注销,不要到省招办通知了再急急忙忙申请,很有可能来不及处理,错失时机。
请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