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显然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冰墩墩”“雪容融”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第24条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通常并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
但是,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
2
冰墩墩等冬奥产品可以私下制作销售吗?
自制墩墩如果仅供欣赏的话,不涉及侵权问题,但如果一旦开始销售的话,就不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了。
根据北京冬奥组委2019年09月17日发布的《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冬奥组委作为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权人,已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已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还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公告。
因此,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触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将盗版周边线上销售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截至2021年年底,北京冬奥会先后开发了16个类别5000余款特许产品。如果真的很想拥有周边产品的话,不如去授权的特许商品零售店购买,或在天猫奥林匹克官方旗舰店购买。
3
那我注册一个运动员商标总行了吧?
“谷爱凌可能就是2022年那个天降紫微星吧”,又美又飒的谷爱凌让人惊呼拿了大女主剧本,不少商家也抱着侥幸心理抢注运动员商标。
民法典、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均对擅用他人姓名、带有欺骗性与误导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等商标注册行为做出了明令禁止。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也提出,依法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将奥运冠军等较高知名度奥运健儿姓名作为商标进行恶意抢注进而损害其姓名权及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或者残奥会运动有关的元素开展商业活动引人误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4
参与参与有奖竞猜好了
冬奥如火如荼,咱们关心运动员的成绩,为健儿们加油鼓气就可以了,可不要参与以有奖竞猜为名的网络赌博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303条规定了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法律责任:“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5
购买纪念品却被骗?
近日,江苏的刘先生结识了一名自称某艺术品公司员工的网友,对方推荐了奥运纪念徽章等三套冬奥会纪念品,并称极具收藏价值。刘先生转账3.8万元购买,收到纪念品后发现质地不佳,发票也不正规,几次要求退货未果,后发现该公司已经被注销。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