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属于违建怎么处理呢,农村自建房违建怎么变为合法的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9 09:27:07

在实际生活中,没有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在农村宅基地或其他土地上建房的情况比比皆是,这是以往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疏漏,也是大多群众法制意识薄弱造成的现实情况。

但是在面临征收时,征收方往往将农村无证房屋认定成违建,以拆代征,大大降低了拆迁成本,但是也严重侵犯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房屋被认定成违建,应当如何挽救呢?


什么是“违法建筑”

所谓“违法建筑”,从字面上理解,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设施;“违反规划违法建筑”,指违反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设施。

农村自建房属于违建怎么处理呢,农村自建房违建怎么变为合法的(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这两个法条是认定农村房屋违法的两个直接依据,也就是说违背了这两个法条的农村建筑都有可能被相关政府部门认定为违建而被强制拆除。

“违建”的强制拆除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三个法条是房屋被认定成违建后的强制拆除程序的步骤和具体要求。从以上具体要求中可以看出法律对强制执行程序设定了详细且严格的要求,在强拆过程中行政机关违背上诉要求会构成违法。

被认定“违建”,如何挽救?

对违建的定义、认定要求、拆除要求有了具体了解后,就可以针对房屋被认定成违建后具体的挽救方法进行分析。

农村自建房属于违建怎么处理呢,农村自建房违建怎么变为合法的(2)

首先,只有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权利认定房屋的合法性问题,超出其职权对房屋合法与否作出的认定无效。并非所有的未经规划审批的建筑都属于违法建筑。相关权利人应当及时申请复议或进行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进入强拆阶段,法律对强拆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行政机关违背程序要求,权利人同样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在确认政府行政行为违法后可以提起国家赔偿。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法律程序中最重要的因素是证据,群众在面临房屋等财产受侵害时,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是谁下的文书,谁在拆迁现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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