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公认的最为有效的自救灭火设施,也是应用最广泛、用量最大的自动灭火系统。该系统主要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自动喷水灭火。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防意识的提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广泛应用于各种不同场所的消防保护,已经成为建筑等级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和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产品的不断发展,对于自动灭火系统的调试与验收也将日趋重要。
系统的设计原则与适用范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喷头工作形式主要分为闭式系统及开式系统,其中闭式系统主要由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防护冷却系统组成。而开式系统主要分为雨淋系统及水幕系统两种。由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家族”较为庞大,篇幅有限,本次我们只介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一个轮廓,对其有个整体认知,而其所涵盖的各分系统将会在后续小百科中陆续登场。
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有效扑救初期火灾。大量的应用和试验证明,确保和提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可靠性,离不开四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有效地探测初期火灾,采用的是闭式系统的洒水喷头或与预作用、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配套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二是检测到火灾后能够自动启动,对于湿式、干式系统,开放一只喷头可以即刻启动系统;预作用系统则根据其类型由火灾探测器、闭式洒水喷头作为探测元件,报警后自动启动;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则是通过火灾探测器报警或传动管控制后自动启动。三是在整个灭火进程中,要保证喷水范围不超出作用面积,以及按设计确定的喷水强度持续喷水。四是要求开放喷头的出水均匀喷洒、覆盖起火范围,并不受严重阻挡。以上四个方面的因素缺一不可,系统的设计只有满足了这四个方面的技术要求,才能确保系统的可靠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的液体等类似不能用水灭火的场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选型应根据设置场所的建筑特征、环境条件和火灾特点等选择相应的开式或闭式系统。露天场所不宜采用闭式系统。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