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光缆敷设
敷设管道光缆的孔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1.在孔径90mm 及以上的水泥管道、钢管或塑料管道内,应根据设计规定在两人(手)孔间一次性敷设三根或三根以上的子管。
2.子管不得跨人(手)孔敷设,子管在管道内不得有接头。
3.子管在人(手)孔内伸出长度一般为200~400mm;本期工程不用的管孔及子管管孔应及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封堵。
4.光缆在各类管材中穿放时,管材的内径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5 倍。
5.人工敷设光缆不得超过1000m。光缆气流敷设单向一般不超过2000m。
6.敷设后的光缆应平直、无扭转、无交叉,无明显刮痕和损伤。敷设后应按设计要求做好固定。
7.光缆出管孔150mm 以内不得做弯曲处理。
8.光缆占用的子管或硅芯管应用专用堵头封堵管口。
9.光缆接头处两侧光缆布放预留的重叠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续完成后,光缆余长应在人孔内按设计要求盘放并固定整齐。
10.管道光缆根据接入需要按设计要求进行中间人孔预留。
直埋光缆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