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张良娟)“小时候,爸妈工作忙,是外公外婆把我带大的。但是上个月外婆去世,我却没能请到假回去送她。丧假的范围难道只能仅限于父母?”两会期间,四川日报全媒体集群通过各端口征集网友的意见和建议,来自成都的网友“叮当猫”提问。
丧假能不能适当调整范围?这个问题不仅是网友关注。省人大代表、攀枝花市钒钛园区西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熊学琴就提交了《关于适度调整丧假范围的建议》,并得到6名人大代表的附议。
隔代亲,丧假范围能不能调整?
网友“叮当猫”的提问引发网友“冬天爱吃冰激凌”的共鸣。“我身边不少小伙伴,都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带大的。家在成都的还好说,外地的就没办法了。”
省人大代表、盐边县红宝苗族彝族乡党政办办公室副主任李洪琼是附议代表之一。“我就是建议中提到的‘80’后,我的父亲和爷爷奶奶都是在我工作以后去世的。所以对这个问题有切身感受。”
目前,绝大多数机关、事业以及企业单位批准员工丧假,都是援引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该《规定》明确: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至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
“由于社会环境变化,很多‘80后’、‘90后’父母忙于工作,孩子大多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养育。孙子辈与祖辈的关系好于父母的关系,隔代亲这种现象较为突出。然而,当祖辈离世后,孙子辈对祖辈的缅怀却没有法定假期,于情于理不符。”熊学琴说, 我国对公民执行的任何一个假种,体现的是党和政府对公民的人文关怀。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原来制定的部分假种适用范围已经不能适应和满足现实需要,应该进行调整。
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的尹丹是哈尔滨人。说起丧假,她也有一段痛苦的回忆。“我是东北人,大学毕业以后就留在成都工作了,但是家人全部都在老家。今年妈妈去世,单位批了5天假,其中3天丧假,2天路程假。但是我光在往返路上,就花了一半时间。说真的,我从来没有那么后悔过,为什么工作会离家那么远。”尹丹说,现在人口变动剧烈,很多人上班不在家乡。“国家能不能对路程假做一个细致点的规定,比如根据路程远近、交通状况给予适当的规定和建议?”
丧假应扩大到孙子辈?还有待论证
“将丧假适用范围扩大到孙子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建议国家立法机关或部门,将现行丧假适用范围扩大至祖辈血亲属——孙子辈。”熊学琴告诉记者,这条建议自己已经酝酿了3年,先后对打工者、国企、私企、部队官兵等不同群体中的“80后”和“90后”进行过调查。
“很多孙子辈为了参加祖辈的丧礼,只能采取请事假的方法。”熊学琴说,请事假会扣除当天的工资、奖金,而且还会影响当月、当年的绩效。“但是最关键的是,有些单位因为业务繁忙而不允许事假,孩子不能尽到最后一次为祖辈尽孝、送行的机会,扔了电话嚎啕大哭,留下了终身遗憾和内疚。”熊学琴说起自己调查中遇到的案例,眼圈忍不住也红了起来。
李洪琼则告诉记者,这个问题以后会更凸显。“因为工作原因,我的孩子现在就是我父母在帮忙带。相信这样的情况以后会越来越多。所以我们都也都附议,建议丧假应该扩大范围。”
对此,省政协委员、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表示,这个建议有一定超前性,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了研究的思考点,但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要确立一个假期,涉及到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需要进行一系列论证。而且这不是一个局部、一个省的问题,可能还要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论证。目前,全国还没有哪个省市出台类似的政策。”
而至于路程假是否可以进一步细化?“如果时间都花在路上,相当于假期变少,就变成意义不大的假期了。”张渝田认为,在假期合法性的前提下,对有关规定进行细化,是一个合理性问题,也可以研究。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是1980年出台的,确实不太适合现在的环境。”省政协委员、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凊(请注意左边是两点水)认为,丧假应该根据如今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换进做一些调整。“一方面,相关部门可以从制度层面做一些调整。另一方面,也可以从法律层面进行适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