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可以按照以下流程使用交强险:
1、在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进行报案:
2、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定损;
3、被保险人准备理赔资料,一般需要准备的资料有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伤残鉴定书等等(具体理赔资料可以咨询保险公司);
4、把准备好的理赔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5、保险公司审核理赔资料;
6、保险公司通知审核结果;
7、被保险人同意审核结果并领取理赔金。
二:交强险过期会扣分吗?
交强险过期以后如果被交警抓到的话是会扣分的。目前,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五点第(四)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除此之外,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没有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其实,简单来说,交强险过期以后只要不上路,是不会被扣分、扣车、罚款的。但如果要上路的话,那么就需要交交强险。建议大家最好在交强险过期之前就进行续保,如果上一年或者连续几年没有出险记录的话,就更应该及时续保,因为续保会有很大的优惠。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过期以后,仍然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这种心态是不对的,并且是违法行为,为了对他人负责为自己负责,最好是什么时候续保就什么时候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