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在开展“打非治违”交通秩序整治中,查获一辆达到报废标准上路行驶机动车,民警当场对该车辆进行暂扣,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16时许,仁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鲁班大道开展“打非治违”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当对一辆贵CP0880号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已达报废标准,系一辆报废车,民警立即依法将该车辆扣留。
据王某交代,该车辆注册日期为2008年,车辆有效检验期为2020年,因为自己没有注意,导致车辆未按规定进行技术检验,为了方便自己,便怀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路,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获。
目前,交警部门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某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500罚款,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
# 报废车辆的危害#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会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从以下三点来说驾驶报废车辆的危害
一、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
报废车辆的技术状况已临近崩溃程度,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二、报废车辆使用年限长,尾气排放超标
由于报废车辆使用年限过长,发动机、底盘等车载设施老旧,影响车辆安全行驶。同时,报废车辆受技术限制,发动机功率不足,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既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也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
三、报废车辆侵权行为多,路面管控困难。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非现场抓获如电子警察对其违法行为抓拍时,会因套牌、假牌对其他正常行驶车辆造成不必要的侵权行为,让违法驾驶人逃避法律的惩罚。
而且上述案例中的驾驶员王某却心存侥幸,存在知法犯法行为,所以被罚款和吊销驾驶证,车辆还被扣留。
#交警提醒#
当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车辆的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大大降低,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上路行驶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发生。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驾驶人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违法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切记交通安全法规不可违。
来源:仁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