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最怕啥,公示期间举报必须得实名吗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31 12:32:38

公示期间最怕啥,公示期间举报必须得实名吗(1)

两会期间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上了微博热搜

公示期间最怕啥,公示期间举报必须得实名吗(2)

5月24日,全国政协常委、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在“委员通道”上表示,要创新维权机制,走监管的群众路线,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把分散的投诉信息集中晒出来,保障14亿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全社会来共同监督。

公示期间最怕啥,公示期间举报必须得实名吗(3)

消费投诉公示

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

知情权、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全面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就是把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落到实处的一个重要举措。”5月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会专家、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专访时说。

“先说知情权。”邱宝昌分析认为,经营者在宣传商品、推荐服务时有的“王婆卖瓜”,少数经营者甚至虚构事实、夸大功效去误导消费者。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能不能放心,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保护,最重要的就是对商品、服务充分知情。

“再说选择权。”邱宝昌进一步分析,春江水暖鸭先知”,对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的情况,最了解的是消费者,直接受侵害的也是消费者,所以消费者的投诉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一个证据。“消费者的投诉信息,包括自已的感受,经过核实后公示出来,其他消费者看到了,就会用脚投票,这样一来,选择权就得到了保障。

对诚信守法经营者的褒奖

消费者用脚投票

有利于市场优胜劣汰

“从经营者的角度来看,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也是对守法经营者的一种褒奖,对促进经营者规范经营也有重要的作用。”

邱宝昌分析认为,经营者投诉信息越少,消费者就越放心,也愿意来消费;反之,经营者投诉信息越多,消费者就越不放心,不敢到它那去消费。“这有利于市场优胜劣汰,有了这样的制度,经营者就不敢坑消费者,只能靠拼质量、拼服务来取胜。”邱宝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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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示落到实处

消费投诉信息

进店可见,上网可查

投诉信息公示制度该如何落实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邱宝昌认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的落实,需要形成合力,政府监管、社会共治、法律完善,缺一不可,当前最关键的是要把公示落实到实处。

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要在专门的平台公示消费投诉的综合性信息,方便消费者可搜索查询。具体要包括这些方面的信息:消费者投诉内容;投诉之后的处理情况,消费者是否满意等;如果涉嫌侵害消费者权利,还要公示行政部门的查处情况。

“如果经营者在一个阶段内有多少有效投诉,投诉解决率多少,是否被查处,这些信息都能让消费者一网打尽,那它的威力很快就能显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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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也要引导经营者建立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具体可以分为线上线下两种模式来操作。线下实体店,要在门口设立实时更新的信息屏,让消费者在门口就能对商家投诉信息一目了然;线上电商,要在网页醒目位置公示投诉信息。”

“谁最怕投诉公示?就拿预付式消费来说,如果有了完善的投诉公示制度,相信搞霸王条款的会少很多,跑路的更会少很多,因为奸商很早就会通过公示的投诉信息露出马脚来了。”邱宝昌分析道。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裴莹

编辑/孙蕊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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