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悬挑架
13.1 基本规定
(1)悬挑脚手架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必须包含悬挑梁平面定位布置图。分段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0m,
超过20m应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
(2)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必须选用不小于16号的工字钢,悬挑梁的锚固端长度应不小于悬挑端长度的1.25倍,悬挑长度
不应过长。
(3)悬挑梁锚环端应设置两道锚环(间距20cm),锚环直径16mm以上。每道钢梁端部设置φ14mm以上斜拉钢丝绳,上端吊
环使用φ20mm圆钢预埋。
(4)工字钢、锚固螺杆、斜拉钢丝绳具体规格、型号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依据方案及计算书最终确定。
(5)脚手架底部应按规范要求沿纵横方向设置扫地杆,悬挑梁上表面应加焊短钢筋以固定立杆,在横杆上方沿脚手架长度方向铺设木枋,并满铺模板进行防
护。
(6)悬挑架所有外架立杆均必须坐在型钢梁上,阳角处悬挑梁宜按扇形(放射状)布置,转角附近立杆无法直接安装在悬挑型钢梁上时,应在悬挑梁上沿外架纵向铺设辅助型钢连梁(扁担梁),将外架立杆安装于
辅助型钢梁上,不得存在吊脚杆(下部悬空)。
(7)外立面沿整个面搭设连续剪刀撑。
(8)悬挑架连墙件应按两步(每层)两跨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