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南县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肃南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增加县级基础养老金补贴20元/月,由原来的115元提高到135元。提标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248元/月。这是肃南县自2008年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以来,第9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
为加快提标工作进度,县人社局及时向省人社厅信息中心提交提标配置参数,做好信息系统复核确认工作。同时,积极衔接财政等部门调拨资金,尽快将提标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截时,将有4429名城乡居民普惠到这一利好政策。调整后肃南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待遇水平将达到288元/月,待遇标准位居甘肃省前列。
(来源:肃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