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诚主力操盘线指标,国诚短线指标骗局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31 22:54:36

“操盘大师是名震股市江湖的涨停敢死队成员”,“前期我们推荐的股票已经赚了30%”……你可知道,这些看似激动人心的投资宣传语,竟然都是虚假宣传。

近日,北京和深圳两地各有一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被当地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从处罚决定书披露的违法事实情况来看,虚假宣传是共性问题。

10月15日,北京证监局宣布对北京股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一年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该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存在五方面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部分团队办公场所未向北京证监局报备。

二是公司存在多个网站,但没有在网站上公示投资顾问信息。

三是公司网站、营销人员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过程中,存在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个别人员存在承诺收益行为。

四是公司销售投资建议软件,未向客户说明数据来源、揭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和选股方法局限等信息。

五是公司在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环节存在大量客户留痕档案缺失情况。

北京证监局要求,北京股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立即开展全面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在暂停期内按月报送整改进度情况。

无独有偶,10月11日,深圳证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市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也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据披露,截至2018年3月28日,国诚投资官网宣传的核心团队成员仍包含薛某东、李某放、郑某、李某阳、姜某文、潘某华、商某等七人,并附有照片、执业编号及执业经历等内容。但事实上,上述七人在该时点均已离职。此外,国诚投资上海分公司官网宣传的投研团队成员仍包含周某、刘某、李某伟、王某白、曾某、郑某某等六人。但实际上,周某并非公司员工仅为兼职,而其余五人在该时点均已离职。

国诚投资上海分公司官网宣传“新股道”产品时,作出了有“20余名专业投资顾问”、“精准把握买卖点”等表述,提供虚假的投资顾问数量信息并夸大其投资咨询服务能力。

国诚投资湖南分公司官网宣传投资研究团队由海内外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组成,相关学历信息存在虚假。

国诚投资广州分公司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国诚财经,在其“操盘大师”页面对金麒麟操盘团队宣传为“不惜重金聘请金融界8大不同出处的传奇操盘手”、“8年时间里,年度成功率100%,3名担任过知名券商操盘手,1名是名震股市江湖的涨停敢死队成员”、“注册分析师17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名”、“每天运用海量因子模型对2000多只股票进行快速运算”。相关人员数量、学历、从业经历存在虚假信息,且夸大投资咨询服务能力,误导投资者。

国诚投资销售人员通过电话招揽客户存在“你看看前期我们推出的XX股票,已经赚了30%了”、“好的股票老师会根据行情的变化,给其一套方案,甚至做T 0操作”、“公司客户操作的股票绝对没有办法帮你拿到的,因为公司本来准备拿主力资金来做它,后来改变计划了,你要真正跟上老师来做”等通话内容,夸大投资咨询服务能力,误导投资者。

国诚投资员工宋某、路某华在2017年9月6日用手机软件制作紫金矿业获利的虚假持仓记录,向投资者做业绩展示,提供虚假信息。

除了利用传播媒介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国诚投资还存在聘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投资咨询业务,以及未按规定制定和落实相关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违法行为。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诚投资利用传播媒介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国诚投资聘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孙忠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国诚投资未按规定制定适当性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孙忠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综上,国诚投资受到的处罚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3万元罚款;而公司总经理孙忠则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3万元罚款。

虚假宣传是证券投资顾问展业时的一道“红线”。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2019年6月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规范(试行)》,其中同样要求,禁止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

所谓“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具体包括七类行为,一是欺诈客户;二是向客户承诺确定收益或收益范围;三是向客户承诺承担投资损失;四是对过往业绩进行夸大宣传,包括以特定客户或者特定时间区间的历史最佳收益作为历史业绩进行宣传,但未向投资者明示;五是仅宣传所提供产品的功能但不说明产品的局限性;六是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者认为没有风险的表述;七是,对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时间、自身实力等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

可见的是,监管层近年来已经查处了不少违法违规展业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证监会2019年1月11日披露,2018年共对58家咨询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对35家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的,已实施行政处罚或启动立案稽查程序。

2019年5月14日,北京证监局发文称,自2018年起,针对北京辖区咨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举报投诉频发,总计超过200单,主要反映不当营销、违规经营及分支机构违规等问题。

证监会此前提醒,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夸大、误导性的营销宣传;不得承诺投资收益;不得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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