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一般在门诊看病买药是不能走医保报销的,但像高血压这类疾病,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不需经常住院,却需要经常在门诊看病开药。而门诊费用又不能报销,所以个人花费比较多。
因此,为减轻这类患者的负担,医保部门特设置了一项介于普通门诊和住院治疗之外的政策----门诊慢病。
即符合一定条件的高血压参保人员,在特定医院门诊或药店购买高血压病相关药物时,可以享受住院的待遇,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一般在60%-80%之间。
不同地区起付标准和年度报销额度有所不同,一般地区上限在每年3000元左右,具体报销额度需询问当地医保中心。
不是所有的高血压患者都能享受高血压门诊慢病政策的。因为是医保部门出钱,所以必须是参加社保人员,单位或个人参保的都可以。
满足参保首要条件后,高血压病本身病情还要满足一定的要求:
首先是二级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即血压在160/100mg以上;
此外,一般还要具备下列六项中的一项:
1、心脏检查表明存在左心室肥大;2、眼底动脉普遍或局部狭窄,眼底出血和渗出;3、化验检查有蛋白质和血浆肌酐浓度轻度升高;4、有脑出血、脑梗死或高血压脑病;5、左心衰竭;6、肾功能衰竭。具备以上条件的高血压患者,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当地医保中心或者医保中心指定的医院递交材料进行申报。
如果能通过审核,即可享受到门诊慢病的政策了,在指定的医院或药店,按一定比例报销购买高血压相关药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