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母亲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劝道,
“你一个女人家离了婚还有谁要?就当是为了孩子吧,谁不是这么过来的?”
而马翠芳也正是因为儿子,所以才选择一忍再忍。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人之间的矛盾不止于争吵。
龙殿祥开始动手打她,而马翠芳为了自保也会还手,最后就演变成了两个人的打斗。
但马翠芳毕竟是个弱女子,光凭力气肯定是不占上风的。
看着自己身上的伤痕,她暗暗下决心绝不能再继续过着这种日子了。
2000年,夫妻俩再一次大打出手。
马翠芳积攒多年的委屈与怨恨也一并发泄了出来,她决定离家出走。
此时的儿子已经16岁了,有足够的能力照顾好自己,而她对这个家也不再有什么留恋了。
在一天清晨,她带着简单的行李坐上了前往常州的汽车。
这一去,她18年来都没有回家过一次。
丈夫和儿子也隐约猜到她是离家出走了,不过他们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
时间一长,父子俩都刻意回避马翠芳的存在,就好像家里不曾有过这个人一样。
但在18年后,一张法院的传票突然送到了龙殿祥手中。
那是2018年年底,在外务工的他刚回家没几天。
看着突然登门造访的法官,他的第一反应是不是自己犯了什么事。
但法官接下来的话却让他大吃一惊。
“你是龙殿祥对吗?你的妻子马翠芳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我们是来给你送传票的。”
那一刻,龙殿祥的心里五味杂陈。
18年来都杳无音讯,他甚至以为妻子已经不在人世了。
没想到,再次得到她的消息会是在这种情况下。
“她现在在哪?为什么要跟我离婚?她为什么不自己来见我?”
拿着那张重如千斤的纸,龙殿祥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
当法官告诉他,说马翠芳已经和另一个男人有了事实婚姻后,他的脸色一直很平静,看不出内心有什么波澜。
但这并不代表着他同意离婚。
“我不会同意的。她这是在犯法,还没跟我离婚就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马翠芳的确是犯了重婚罪。
如果龙殿祥以此追究法律责任的话,那么马翠芳最多会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当得知丈夫不同意离婚且极有可能起诉自己犯重婚罪的时候,马翠芳的表现也很淡然。
“我是一定要离婚的,坐牢我也不怕。他怎么告我都可以,但必须把婚离了。”
宁愿冒着坐牢的风险,马翠芳也要结束与龙殿祥的这段婚姻。
那么他们当年到底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马翠芳为什么又跟另一个男人有了事实婚姻?
她为何在18年后才决定离婚?
两个家庭互换女儿,15岁少女被迫出嫁马翠芳的婚姻源于一种封建糟粕习俗——换亲。
换亲又被称为“姑嫂换”,就是两个家庭互相交换各自的女儿。
把自己的女儿嫁到对方家去当媳妇,再把对方的女儿娶到自己家来当媳妇。
在上世纪的偏远农村,换亲习俗十分兴盛,因为只有穷苦人家才会采用这种方式。
他们的家里往往都有一个儿子,但由于家境贫寒,所以出不起彩礼也娶不起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