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都赶过来道喜帮忙,只有马翠芳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泣。
龙家女儿嫁过来的那天,她也带着仅有的两床被子嫁去了龙家。
可两个同样不幸的女孩子,却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过着截然不同的人生。
虽然和马翠芳的哥哥也没有感情基础,但龙家女儿嫁夫随夫,成为了一个传统的家庭妇女。
而马翠芳却始终做不到这一点,她不愿对丈夫言听计从,也不想一辈子呆在家里。
随着矛盾的愈演愈烈,这段婚姻终究是走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2000年,马翠芳在经过深思熟虑后不想再认命了,她要为自己活一次。
离家期间偶遇真爱,法院调解促成离婚孤身一人的马翠芳来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常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只是想着离家远一点就行。
为了养活自己,她必须找到一份工作。
但她一没文化二没经验,想找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很难。
在住了几天小旅馆后,马翠芳身上的积蓄已经所剩无几了,然而她还没找到自己的落脚点,于是只能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
不知走了多久,她突然蹲在地上哭了起来,或许是想起了以前痛苦的经历,也或许是担心看不到方向的未来。
这时,有两个十几岁的小伙子走到了她跟前。
这两个人并无恶意,只是想过来安慰安慰她。
而在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他们居然自告奋勇要帮马翠芳找工作:“你先跟我们回家吧,回头让我堂叔给你介绍一份工作。”
他们口中的堂叔名叫于克福,也就是后来与马翠芳共度余生的男人。
而他的性格和龙殿祥正好相反,对待任何人都彬彬有礼,态度也很随和温厚。
他对马翠芳的遭遇深表同情,于是决定帮她找一份工作。
“我是做瓦工的,也认识不少人,就在那种厂子里给她介绍了份工作。”
在日复一日的接触中,两个人都对对方有了好感,于克福也是个直爽的人,于是直接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但马翠芳却迟迟没有同意,因为心中还有顾虑:“你知道的,我还没离婚,老家还有个儿子。”
“我不介意这些,以后如果有机会你再回去把婚离了就行。”
听到于克福这么说,一直很少受到关怀的马翠芳感动不已,在考虑过后,两个人正式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其实马翠芳的两段婚姻都没有领过结婚证,但都构成了事实婚姻。
第一次结婚时她才15岁,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5年后的1988年,20岁的她符合结婚标准。
而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前结婚的,不管有没有领结婚证,都按照事实婚姻来处理。
而马翠芳在和于克福同居后生下了一个孩子,一家三口过着正常的家庭生活,所以也应当被视为事实婚姻。
这么看来,马翠芳是犯了重婚罪的。
但她为什么时隔18年才提起离婚一事呢?
其实在这些年里,于克福经常会提到这件事,希望她尽快回去办理离婚手续。
不过马翠芳却总是避重就轻。
一来她不想再面对龙殿祥,二来她觉得自己有愧于儿子,所以也不敢提。
但实际上儿子早就不愿意认她这个母亲了。
站在孩子的角度看,她离不离婚根本没有什么区别,反正已经抛夫弃子十几年,对这个家不管不问了。
而促使马翠芳下定决心离婚的原因,是由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