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劳务费,最聪明的讨要工资方法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1 01:22:10

来源:【舟山日报-舟山网】

“感谢调解员的帮助,让我们拿到了拖欠5年之久的劳务费。”日前,普陀东港司法所调解室内,翁某等13名农民工终于结束了漫漫讨薪路。看着追讨回来的劳务费,一群人激动地向东港街道人民调解员林家昱说着感谢的话。

今年4月,翁某等人走进东港街道,希望街道人民调解员帮忙讨要拖欠的薪酬。原来,翁某等与包工头宣某是同村村民。早在2018年,宣某多次邀请他们到自己承包的一个小区进行绿化建设施工。但施工完毕,却迟迟没有支付报酬,合计6万多元。

“因为上级公司没能及时把工程款支付给宣某,所以他也无力给农民工们发放劳务费,一直拖欠至今。”林家昱告诉记者,这些年,碍于同村情面,翁某等人也没有强行催讨。直到今年4月,了解到宣某拖欠的人不少,他们才想到抱团维权。

“当天,我听取了他们的诉求后,就立即联系到宣某核实情况。宣某承认确有其事。”林家昱了解到,宣某至今也没有拿到上级公司的工程款,且他个人负债较多,疫情期间效益不佳,无力支付这笔钱,但他表示已经向法院起诉,一旦执行款到位,便立即将拖欠的劳务费清偿。

随后,林家昱邀请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室进行面对面调解。宣某提出,是否可以减少支付拖欠的费用,或者将支付的期限延长至法院执行款到位之日。翁某等人表示无法接受。“已经拖欠了5年,碍于同是一个村,没有要求那么多年产生的利息,绝对不可能减少支付。”翁某等人说,至于将履行期限无限延长至执行款到位之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遥遥无期,同样不能接受。

双方僵持不下。面对情绪激动的他们,林家昱耐心调解劝说,最终让双方达成协议。翁某等人表示可以不收取拖欠劳务费产生的利息,其他一分不能少。为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林家昱同时对履行期限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一旦法院执行款到位,宣某必须在三日内支付拖欠翁某等人的劳务费。如果法院长时间无法追讨到上级公司拖欠的款项,宣某也得在今年年底前,将拖欠农民工的劳务费偿还。

在林家昱的帮助下,翁某等人吃下了“定心丸”,最终于日前拿回了所有拖欠款。“如果没有你们帮助,估计这辛苦钱就没着落了。”翁某感激地说。

普陀区司法局东港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劳动者及时拿到足额薪酬是关系基本民生的大事。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此类社会矛盾,促使‘纸面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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