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之弟叔段,恃宠而骄,最终败于兄长郑庄公之手。
想到郑庄公的那句名言“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他老婆如果天天来市政府闹,最终陷入绝境的不是她老婆吗?都一个妨碍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了,要离婚还怎么会难?不明白。
那是怕他老婆过得不好吗?一日夫妻百日恩,更何况是25年的夫妻,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就是老婆有再多不好,希望自己老婆离婚后能过得好一点、有保障一点,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就是如此,又如何需要自行触碰自己的底线,给前妻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呢?真有这份心,孩子也养大了,自己也没有地方花钱,就持续地把自己的工资给她一半不可以吗?有市长一半工资的她还活不好吗?
至于说相信沈副市长会替他保守秘密,且不说把刀柄递给别人对不对,就说有人人皆知的四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一向廉洁的贺市长也该选择一如既往的廉洁奉公,不是吗?所以,这也是我所不明白、不理解的。
哀哉贺市长,惜哉贺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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