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条件:
1.年龄要求: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被投靠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3.投靠方需持有在杭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4.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
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所需材料:
1.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被投靠方在杭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6.迁移人员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落户流程:
温馨提示:
申请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通过“杭州落户政策”落户杭州的,应将其户籍退回原户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