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上的促销时间】
永辉超市回应:商品确实不一样
20日晚,永辉超市方面一位负责人陈先生针对此事进行了回应。陈先生称,当时超市所售的有两种芬达汽水,名称和容量规格都一致,也都是易拉罐,但外型不同。相比之下一种是细长瓶,一种是粗短瓶,售价1.2元的标签所对应的是粗短瓶汽水,细长瓶的则没有打折,单价为3元。消费者当时从货架上拿的6瓶全是没有打折的细长瓶汽水。而6瓶则为一提,有折扣,最终超市折后收了14.2元。
【两种不同包装,但规格同为330ML】
陈先生称,两种瓶装的汽水都有对应的价格标签,两种标签上显示的商品名称和容量也是一样。但标签上所对应的条码尾数不同,消费者没有核对条码。当时在接到投诉后,超市方面也已经向消费者进行了解释,但是消费者要求超市赔偿。所以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超市拒绝的是赔偿诉求,并不是拒绝调解和沟通。
【标签条码与小票条码尾数不同】
专家:买东西看条码,不符合交易习惯
对于永辉超市提出的“消费者购物时还要对照条码”的说法,福建省消委会专家组成员许歆认为,该理由不成立,这违背了消费者日常交易习惯。但以目前证据来看,还不能判定商家存在“欺诈”。
【不同的价格所对应的条码编号】
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唐建景律师认为,即便存在两种条码的汽水,那么该事件也属于因永辉超市的原因导致消费者产生重大误解,超市在结算时就应当予以解释说明,并给予消费者相应的促销产品。
永辉超市方面负责人陈先生也表示,下一步他们会把专家意见反馈给门店,再进行打折活动时做到明显区分,避免消费者误解。
来源: FM1036福建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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