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梁平区交通秩序乱点的整治力度,建立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设备使用的指导意见,梁平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将在区内启用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 12处。现将抓拍设备的设置点位及拟抓拍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序号 | 设备类型 | 设备名称 | 安装地点 | 拟抓拍违法行为 |
1 | 闯红灯设备 | 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 | 都梁大道与竹海大道交叉路口 |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进行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
2 | 闯红灯设备 | 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 | 创新大道与知德大道交叉路口 |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进行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
3 | 闯红灯设备 | 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 | 知德大道与高新大道交叉路口 |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进行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
4 | 闯红灯设备 | 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 | 名柚大道与高新大道交叉路口 |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进行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
5 | 闯红灯设备 | 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 | 银桂路与桂香路交叉路口 |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进行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
6 | 闯红灯设备 | 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 | 国道243 101公里50米(聚奎小学路口) |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进行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
7 | 闭路电视 | 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 | 碧清路(碧山镇) | 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 |
8 | 闭路电视 | 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 | 光华街(碧山镇) | 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 |
9 | 闭路电视 | 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 | 新华街(碧山镇) | 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 |
10 | 闭路电视 | 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 | 安平街(城区) | 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 |
11 | 闭路电视 | 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 | 金桂路(城区) | 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 |
12 | 闭路电视 | 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 | 文峰路(城区) | 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 |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