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逐步形成焚烧处理为主、填埋处理兜底、资源化 利用快速发展的态势。顺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为产生量占比较高的有机垃圾, 餐厨垃圾成为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重点。根据住建部统计,2020 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达到 3.02 亿吨,参考中国科学报相关数据,假设厨余垃圾(含 餐厨垃圾,下同)占比为 40%,我国厨余垃圾年产生量约为 1.21 亿吨,厨余垃圾 日产生量约为 33 万吨。2020 年末,住建部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我国先行先试 的 46 个重点城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从 2019 年的 3.47 万吨/日提升到 2020 年的 6.28 万吨/日,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平均为 30.4%;在 46 个重点城市的示范引领 下,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制订出台实施方案,并全面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随着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进,餐厨垃圾处置产能有望进一步增长。
自 2018 年起,受“非洲猪瘟”及地沟油事件频繁影响,各地对餐厨垃圾处理 的管理趋严,政策利好促使餐厨收运及处理价格均有明显提升。根据 E20 统计, 我国餐厨垃圾处理价格平均约为 238 元/吨,收运价格约为 172 元/吨,收运处理 一体的价格接近 300 元/吨。例如,2021 年 9 月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本市非居 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管发〔2021〕19 号)》文件,规定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将上调至 300 元/吨。餐厨垃圾处 理集约化优势明显,垃圾处理费价格的上涨,对未来市场空间释放起到积极作用。 受益于城市化进程推进及居民生活水平提升,2011-2019 年,我国餐饮行业 取得快速发展。2019 年,我国餐饮业餐费收入达到 5886.58 亿元,同比增长 17.8%。 餐饮业的快速发展带来餐厨垃圾产生量的进一步提升。
2.3 推动收费机制建立,助力项目落地
2.3.1 落地进度低于预期
我国主要企业厨余垃圾(含餐厨)处理规模中,体量较大的有中国环境、蓝德 环保、上海环境、光大环境等,截至 2020 年 10 月,中国环境处理能力达到 6150 吨/日,位居行业首位,前十大企业厨余垃圾处理产能约为 3.3 万吨/日,如果按照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比重 40%计算,CR10 占比仅为潜在市场总规模的 10%以上, 潜在市场增量空间仍较为广阔。
结合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数据,2021 年上半年全国餐厨垃圾处理处置中标 项目共计 183 项,总投资额共计 94.84 亿元,中标数目同比增长 35.6%,但投资 额同比降低 5.4%,单个中标项目的规模有所减小;2022 上半年全国餐厨垃圾处 理项目中标 134 项,对应总投资额共计 71.75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累计中标数 量下降 27.2%,投资金额下降 25.5%。
整体上,我国餐厨垃圾处理市场体现为两个特点:一方面是伴随政策深化推进, 市场潜在处理需求较为广阔;另一方面是实际项目落地并不理想。主要由于我国餐 厨垃圾处理行业仍面临一些难题:
运营水平要求较高。目前主流的餐厨垃圾处理技术为厌氧消化,我国餐厨 垃圾组分复杂,同时餐厨垃圾易变质、发酵、发臭,如果处理不及时,易 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对项目的精细化运营及设备技术水平提出较高要求。
收处体系尚不完善。整体上,我国餐厨垃圾收处体系尚不完善,仍存在多 头管理的情况,造成部分餐厨垃圾收运不及预期;垃圾分类尚未完全落实, 餐厨垃圾中夹杂其他垃圾,自动化处理程度难以提高;尽管各级政府出台 相关政策,严格控制餐厨垃圾流向,但在利益驱使下,非法处理渠道仍屡 禁不止,截至 2019 年,餐厨垃圾合法收运处理率仅为 10%左右。
地方财政压力较大。目前主流的餐厨垃圾处理技术为厌氧消化,但厌氧消 化类项目投资成本较高,在不考虑与生活垃圾发电厂协同的情况,项目投 资额较高,同时高企的餐厨垃圾处理费为地方财政带来较大压力。
2.3.2 收费机制有望逐步完善
为推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落地,应对餐厨垃圾收处成本高的问题,部分地方政 府陆续出台针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收费制度。目前,各地餐厨垃圾收费标准不一 致,大部分城市将餐厨垃圾收费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费体系。在制度施行过程中, 对于部分餐饮企业,餐厨垃圾由可“获利”的非法渠道所需的原材料转变为需付费 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缺乏付费动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餐厨垃圾收集,进而导致 部分餐厨垃圾处理厂产能利用率较低。因此,推动全面建立健全厨余垃圾收运处理 体系及收费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有利于引导厨余垃圾源头减量, 制止餐饮浪费,促进粮食节约,实现厨余垃圾应收尽收、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同时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提升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回款及盈利能力。
2021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 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就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提出: 推行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 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 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 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实际产生量低于 定额标准的执行较低价格,高于定额标准的实行加价,充分发挥价格机制 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加快理顺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逐 步实现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营机制市场化,可采用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运 处理一体化运作模式,确保处理系统与收运系统有效衔接; 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管理。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 位依据合同约定对垃圾分类质量进行检查,实施分类收运。
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已建立收运收费制度,例如浙江省大部分设区市已建立非 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制度,并提出力争到 2022 年底前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 机制。其中,宁波市出台市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提出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对宁波市区范围内的非居民用户实施,其中厨余垃圾收费标准为非居民厨余垃圾 180 元/吨(其中:收运环节 75/吨,处置环节 105 元/吨),折算每桶为 14 元/120 升桶、28 元/240 升桶,废弃食用油脂不收费。
3 盈利模式分析为深入分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盈利能力,并探究关键影响因素变动对项目 盈利水平的影响,我们从收入端和成本端两个角度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收入及 成本构成进行拆分。收入端方面,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于处理服务费及售油收入,受 补贴政策及粗油脂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成本端方面,项目主要成本由员工工资及福 利、环境保护费用、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等构成。
3.1 收入端:处理费占比高,售油贡献业绩弹性
3.1.1 收入构成
餐厨垃圾处理收入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处理服务费收入、废油脂出售收入以及 沼气收入。其中,处理服务费按照具体项目要求有所差异;废油脂可加工为生物柴 油,经济效益更高,产出率受地方饮食差异影响,价格受国际原油价格等因素影响; 餐厨垃圾通过发酵产生沼气,可进一步制备为天然气进行销售或使用。
关于废油脂销售收入
根据 2021 年 7 月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RED II)》修订后的指令,到 2030 年,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消费总量中的份额将上升到 40%,其中可再生燃料在 运输部门的占比达到 26%。作为可再生清洁能源,生物柴油在欧盟市场需求量不 断上升,由于欧盟自身产能受限,大量生物柴油需通过进口的方式获取。自 2021 年开始,我国生物柴油及其混合物出口均价及出口量提升较快,从 2021 年 1 月的 1052.01 美元/吨,提升至 2022 年 7 月的 1866.32 美元/吨,价格增长近 80%, 同时出口量也大幅提升。 欧盟地区对由废油脂制取的生物柴油予以双倍减排计数的政策支持,在市场 竞争中具有较强的价格优势。我国生物柴油原料选取上偏向于废油脂(地沟油/泔 水油),随着需求的不断提升,废油脂的价格有所增长。
3.1.2 营收测算
以处理规模 200 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运营项目(非协同处理、收处一体化) 为例,采取主流厌氧消化工艺,假设条件如下:1)单位投资额:约 58 万元/吨(含 前端收运车辆等投资),自有资金占比约 30%;2)产能利用率为 90%,每年可处 理餐厨垃圾 6.57 万吨,处理补贴 300 元/吨(含税);3)出油率 2.5%,粗油脂价 格 7500 元/吨(含税);4)沼气发电量 2 kWh/m³,沼气发电单价 0.60 元/ kWh (含税),吨餐厨垃圾沼气产量 80m³;5)税收方面,所得税部分按照“三免三减 半”,增值税可分为三部分,上网发电收入按照 100%退税,餐厨垃圾处理费收入 和粗油脂销售收入按照 70%退税;6)项目建设期为 1 年,运营期为 20 年,合计 21 年。
通过测算,营业收入稳定在 3392.56 万元,单位餐厨垃圾收处营收在 500 元 /吨以上,其中处理补贴收入占比超过 50%,售油收入占比超过 30%,沼气发电收 入占比约 16%;此外,还可获得相当于营业收入 8%的增值税退税收益。目前,餐 厨垃圾主要收入来源为处理服务费及售油收入,总体上受补贴政策及粗油脂价格 波动影响较大。
3.2 成本端:人工成本、环境保护费用、燃料及动力费为主
3.2.1 成本测算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经营成本构成主要分为:外购原材料费用、环境保护费用 (固渣、渗滤液处理费)、动力及运输费、人力成本、制造及其他费用。以上述 200 吨/日餐厨处理项目为例,我们依次分析并设定关键假设如下: 1)外购原材料费用:根据山高环能历史公告显示,十方环能主要采购脱硫剂、 药剂、活性炭等原材料,占总营业成本比重合计约为 4~5%,假设原材料支出为 160 万元(含税),不含税成本占总成本比重约为 4.4%。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用:主要包括柴油、电费、水费、蒸汽费等。假设收运 半径为 40km,餐厨车辆(载重 5t)数量为 20 辆,每车每天出车次数 2 次。油耗 15L/100km,水耗 10 吨/日,蒸汽消耗 20 吨/日,电耗 7000kWh/日。 3)环境保护费用:主要包括沼渣运输及处理、渗滤液处理、沼气发电成本等。 假设沼渣、渗滤液处理费分别为 80 元/吨、100 元/吨,单位沼气发电成本 0.20 元 /kWh,吨餐厨垃圾产出沼渣、渗滤液分别为 0.15 吨、0.70 吨。 4)员工工资及福利:人员编制分为收运人员、运营人员、管理人员。其中收 运人员占比较高,假设收运人员、运营人员、管理人员分别为 25 人、15 人、5 人, 人均税前工资分别 8 万元/年、10 万元/年、15 万元/年,社保及公积金比例约为 30%。5)制造费用及其他支出:主要包括维修费、折旧费、工程保险费用、财务费 用及其他管理费用。其中,年维修费用按固定资产原值 2%计算;折旧参照平均年 限法,周期为 20 年;年工程保险费用为静态投资的 0.2%;财务费用主要为长期 贷款利息,年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 10%;其他管理费用约为 150 万/年。
经测算经营成本中,员工工资及福利、环境保护费用、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外 购材料费,分别占经营成本比重约为 27%、34%、15%、6%。单位处理总成本在 370~430 元/吨水平,其中单位经营成本约为 285 元/吨。
3.3 关键影响因素敏感性分析
结合上述 200 吨/日餐厨处理项目分析,可得出,项目年平均营业收入为 3392.56 万元,平均税后利润为 611.59 万元,净利率约为 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