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禁忌类大致可划分为:岁时禁忌、人体禁忌、婚姻禁忌、生养禁忌、饮食禁忌、社交禁忌、行业禁忌、丧葬禁忌、自然物禁忌、动物禁忌类等。
岁时禁忌
正月初一不向屋外倒垃圾、泼水,忌进菜园摘菜,这天忌开口骂人,要尽说吉利话;除夕、春节及大的节日和喜庆日,忌碗筷掉地;正月初一至十五,忌向他人借款或催贷;
人体禁忌
小孩腰上平时忌系草麻绳,因有披麻戴孝之嫌;“倒茶穷”,“倒酒满地红”,忌茶水溅泼人身;男子忌在晒有女人裤子的竹篙下通行;父母逝世后四十九天内不能理发,三年内赴宴不能坐上席,否则视为不孝儿孙;病人忌听鸦叫,常人忌眼皮跳;走路时忌踢脚趾或小孩跌跤,如遇要“呸!呸!”猛吐口水,以吓跑拖脚鬼。
婚姻禁忌
无“立春”之年称“寡妇年”,在这样的年份,不兴讨媳妇嫁女;婚嫁建房忌在七月进行;婚嫁节庆日,忌小妾、孤寡、再婚妇女进门,忌孕妇摸新娘的嫁妆。新娘出嫁离家门忌父母送行。新娘进婆家门时,公婆要躲避;寡妇再嫁、出亲、迎亲均忌大门出入,须在傍晚偷偷溜出村庄,不能路经原家后龙山,也不可回头看原来自己家,以免不吉利。
生养禁忌
女子*期间,忌摸果树,不能抱别人的小孩,不能摸敬神物品;忌女子在娘家生小孩;刚生过孩子的房间,外人特别是男子、读书人不得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