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什么时候加什么时候不加,什么时候不用the冠词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2 10:17:40

在微头条里发布了个问题,在英文中,为什么说到Sun\Earth\Moon要加定冠词the。并承诺点赞超过10个,就会发布答案。可惜,不仅没人点赞,阅读量都没超过10个。可见这个问题并不吸引人。打造个爆款,真的忒难。

没人看也得写,因为这个问题是困扰我多年的问题,必须要彻彻底底给他解决掉,否则太恶心人。

先说答案。之所以要在Sun\Earth\Moon前加定冠词the,是因为在英文中,“名词出场,必有标记”的语法特点。意思是,名词必须要明确标明,是否单复数以及名词的所有者或句子的听者或句子的读者是否能准确分辨清楚名词指的是哪一个。

比如,I bought a car. 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买了一辆车,但是我觉得听着可能知道是哪一辆。或者我只是纯粹在表达我买了一辆车的事实,我并不需要听着知道是哪一辆。

但如果是, I bought the car . 那我就能明确我买的这辆车,听着知道是哪一辆,因为听着见过,或者这辆车就在讨论的现场。

英文的语法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这是由于英语的“句子导向”的语法特性决定的,也即要求在一个句子中必须能明确名词所指的到底是哪一个,否则根本无法判断都是在说啥。这就和中文很不一样,中文是情境导向,可以通过情境即上下文来标记描述的名词是否能认定。还以上面买车的例子为例。如果在中文中,我跟你说,我说我买了辆车。如果我知道你知道我说的是哪一辆,我并不需要在这个句子中做标记,一方面,咱俩都在我新买的车旁。或者我认为你之前见过我开着这辆车。中文习惯上,认为,听着可以自己去脑补是哪一辆,不需要在句子中特别标明。

那么具体如何来标记名词呢?

首先,需要确定名词的单复数,这个简单,如果表达的是个体,就用单数,如果表达的是多个就用复数。这也是中文所没有的,中文中通过量词来标明是复数还是单数。比如,我看到一群狗。英文直接说 I see dogs there.即可。单复数里要分清楚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以及一些特殊的名词复数形式。可数名词,并不是指物理上的可以数得过来,而是指,是否可以个体化,并强调个体化。比如大米,虽然可以一粒粒地数的过来,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这样去数,而是一直把它看作一个整体看待,所以rice的复数还是rice。还有一些特殊的词的复数形式,比如man的复数形式是men,child的复数形式是children等。

其次,是确定是否用冠词。有三种情况:

(1)如果在表达时,指定性比较弱,不强调个体,就可以不加冠词,成为无冠词的名词形态(bare noun),用来泛指类型。主要有两种常见的情况,一是用复数名词表示无须辨明的个体,意指类型、群体或种类,在这种情况下,单独的个体并不重要比如上面的例子, I see dogs there. 我看到了一群狗,不需要细究是哪些狗。另外一种情况是,用不可数名词表示无须个体化,也无法指定单独个体,泛指类型。比如,还是上面的例子,I like brown rice. 指这种类型的大米。

(2)抽象名词表达抽象概念
Love is the most important cure of depression.

但是,如果这里的爱加上了具体的修饰语,增加了个性,就需要加the

the love from my Mom is my most important cure!

The depression i have experienced is curable.

(3)用来表达名词的功能性或单纯的语意概念时:

Winter was coming on and the hills threatened the surrounding villages wieth destruction.

i went to school on foot.

再次,就是确定用定冠词还是不定冠词。判断就只有一个,我讲的哪一个,对方是否知道,是否“我知你知”,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用the,如果不确定,就用a 。再具体一下the 的判断,或者再具体一下什么叫“我知你知”,可以从三个方面判断。
(1)shared situation同处一个时空环境。因为处在同一个情境当中,有共同的参照,因此很容易明白彼此所指的人、事、时、地、物。

(2)shared discourse共享的言谈对话。就是常说的,同一个人或物,第一次时用a,第二次时用the。当我们描述一件事情的时候,刚开始听者对传达的内容一无所知,必须先把所指的对象建立起来,所以第一次介绍的人物都用a ,之后用the或是代名词来指称。

(3)shared background knowledge共同的背景知识。背景知识可大可小,处于相同社会文化中的人,拥有对环境的共同认识。比如同一个地球,看到同一个太阳,经验中早已熟知。再比如,大家在同一个城市,提到the Mayor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是哪一位市长。

总结一下,就是在英文中,名词出场,必有标记,标记什么呢,首先是单复数,接着是是否加冠词,再接着判断用定冠词the还是不定冠词a或an。判断用the还是a,就记住一点:是否“我知你知”,确定就用the 否定就用 a。

the什么时候加什么时候不加,什么时候不用the冠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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