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表规定。
(1)该表格甲乙丙三项需熟记,丁戊类熟记一二级,层数和耐火等级口诀:甲宜单,乙二6,丙三2,丁戊三3四1。
面积:甲乙类只有一二级,甲4332,乙5443高层43分一半。丙可到三级:一单不限,三二单多、一多38246,高层64分一半。
厂房高层和地下只能一二级。
地下一二级:甲乙不下地,丙一二都500,丁戊一二都1000。
(2)特殊规定: 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表增加1倍。当丁、戊类厂房的地上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3) 甲、乙类厂房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4.00h。
(4)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5)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乙类),当每层工作人数不超过2人时,其层数不限
(6)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