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第十二回:梁山泊林冲落草,东京城杨志卖刀。从回目中便能读到,这回书写的是两个故事,林冲如愿以偿落草梁山,杨志在东京城卖刀。施耐庵以林冲、杨志的遭遇,写了两个性格鲜明的梁山好汉,讲了两个情节曲折的故事。并且,在杨志的故事中隐藏了“细思极恐”的深刻寓意。
恶战杨志,梁山泊林冲落草第十二回书一开头是这样写的:话说林冲打一看时,只见那汉子头戴一顶范阳毡笠……。这个显得有些突兀的开头,是承接上一回书写下来的。
第十一回书中,写了林冲入伙了梁山,坐了第四把交椅。但是,王伦因为林冲武功高强,便反悔要打发林冲下山。杜迁、宋万、朱贵一齐劝说,王伦便给林冲出了个题目,要他在三天内*一个人,以人头做“投名状”。于是,林冲就在梁山脚下拦路*人。
林冲的运气极差,连续两天都没*到人。到了第三天晌午时分,林冲劫了一担财物,却引出了这段故事的第二个主人公——青面兽杨志。于是,就出现了第十二回书开头的场景。
林冲与杨志在梁山脚下恶斗朴刀,打了五十多个回合,正战到分际时,被王伦叫停了。王伦与杨志相见,介绍林冲道:这个是俺的兄弟“豹子头”林冲。王伦的这句话,等于是再次答应林冲入伙了。但是,与杨志喝酒时,王伦又动起了心思,打算留下杨志做林冲的敌手。
杨志是累代将门之后,五侯杨令公之孙,应过武举,做过殿司制使官。因为失陷花石纲而四处避难,因朝廷赦免了他的罪过,便又心生再入朝廷做官的想法。杨志正准备以一担财帛上东京求官以光宗耀祖,怎么肯辱没先人,落草为寇呢?因而,杨志讨还了那担财帛,辞别梁山,前往东京去了。
《水浒传》就此结束林冲的故事,进入青面兽杨志的传奇。
失意落魄,东京城杨志卖刀杨志以一担金银财物上下买告,再要补殿司府制使职役,做回原来的官职。一担财帛用尽,终于得到了枢密院的申报文书。杨志拿着文书去殿帅府见高俅,没想到,高俅一笔批倒了文书,把杨志赶出了殿帅府。
偷鸡不成蚀把米,没了财物的杨志只得寄居在东京的客店里。住了几天,盘缠都用尽了。堂堂将门之后,失意落魄,不得不拿出一把祖传的宝刀,来到集市上插标变卖。
杨志从马行街转到天汉洲桥,来到了汴京城最热闹处。在天汉州桥,杨志遇到了没毛大虫牛二。牛二是这一带有名的泼皮,市面上唯恐避之不及。这牛二缠住了杨志,耍无赖要抢夺杨志的宝刀。争斗之中,落魄至极的杨志气愤不过,一时性起,往牛二的脖子上戳了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