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描】
以淡墨皴衣纹加以浓墨混成之,故名。描绘对象的衣服时,往往先用淡墨劲笔勾画出衣服的纹路轮廓,再用较深的墨色结合线面来破染,形成墨色层次的变化。实际上要表现的已经是色块和线条之间的处理关系,而非仅仅是单纯的线条用笔问题。如清代闵贞的《八子观灯图》,其画法是先以淡墨勾勒成形,人物的衣纹线条层层交叠,最后用浓墨醒之,这种方法也是一般画家经常在起稿时使用的方法。有时,先用淡墨勾线成形,继而用浓墨醒之,最后用赭石在原来墨线或周围进行醒笔,这样既加强了线的随意性,也增添了线的浑厚感及线的形式美感。
其运笔刚劲有致,质朴简率,秃苍老硬,强调骨力的表现,犹如钉在地上的细木桩,和钉头鼠尾描有相近之处而显短粗。这种线描技法,在宋代已很流行,当时的马远、晁补之等人都善用此法,并一度成为当时画家表现文人隐士所惯用的技法程式。如马远的《孔丘像》,採用秃而枯渴的笔法,以浓重、壮实的笔墨表现较硬的麻质布料,在每根线条的中部都呈现出一种强有力的转折,收笔时则略为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