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马蓓报道)12月底前,灵活就业人员可对2020年1月至今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补缴,错过时间就不能补缴。
为减轻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压力,允许缴费确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在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可先登录“新疆智慧人社”App或“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情况。如果存在中断缴费情况,可尽快完成补缴。
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即3681元/月至19593元/月之间进行选择。缴费额按照参保人员选定缴费基数标准的20%计算,金额为736.2元/月至3918.6元/月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员在2020年10月之前中断缴费,需先前往各区县社保分中心重新推送参保信息,再登录“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进行补缴。2020年10月之后中断缴费的,可直接补缴相应费用。
本文来自【天山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