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文章中经常能提到“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问题,但是最近有读者朋友私信问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面对一宅两户的局面,征收方该如何进行补偿?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一宅两户?一宅两户其实很好理解,咱们读者朋友可以将其理解为一块儿宅基地上有两个户口。在实践中,往往可以理解为,农户家里有两个儿子,虽然分户了但是还住在这块儿宅基地上的房子里或者说儿子与其家庭分户,但是还住在这块儿宅基地上的房子里。
二、一宅两户应该如何确权?须符合什么条件吗?在实践中,一户两宅的情况比比皆是,那么在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一户两宅该如何登记呢?
1、可以分别确权。一处宅基地,住了两户,那么两户可以共同协商,确定各自的宅基地面积,意见达成一致之后,分别将确定的面积确权在自己的名下。
2、有纠纷的,待纠纷解决后予以确权登记。一处宅基地,住了两户,各自不知道自己的面积有多少,协商也达不成一致意见,在各不相让的前提下,就属于民事纠纷了,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先不确权,待待纠纷解决后予以确权登记。
3、两户协商,一户确权,另一户放弃确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两户可以拥有两处宅基地,那么一宅两户的,两户可以在一起协商,一户对现有宅基地进行确权,另一户放弃确权,确权的那一户可以给放弃确权的那一户适当的补偿。
放弃确权的那一户,可以再向村集体申请一处宅基地来建设使用,然后再进行确权登记,这样既可解决一宅两户的问题,而且两户都有宅基地使用,还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
三、一宅两户遇拆迁,该如何给付拆迁补偿款?在实践中,一般是针对双方所拥有的房屋的面积进行补偿,至于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偿费,则是由村里统一进行安置补偿。京坤律师提醒,拆迁补偿款的补偿方式则可以分成三类,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不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还可以选择由村委会另行批复宅基地,然后重新搭建房屋进行生活。但京坤律师想说的是,不论选择怎样的补偿方式,征收方都应该保证被征收人的生活质量不下降且长远生计有保障。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