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就是这只狐狸,他叫尼克,来自《疯狂动物城》。
他的出现,召唤出了我的逝去已久的少女心,这颗心飘啊飘,一直到观影结束还无法落地。
尼克的着装是一个绿色的短袖衬衫配一袭蓝色条纹的领带,走起路来身板很直,一只手总插在口袋里,他眼神懒散,嘴角上扬,看起来自信满满又有点吊儿郎当。请不要问我评价一只狐狸帅气的标准,总之,他就是很符合我的‘王子’的想象。
他和一只大耳狐合作用演技从大象冷饮店里骗到了一支超级大冰棍。随后,他把这支红色的大冰棍融化之后,运送到冰原区,用他和大耳狐的脚印利用天然低温做成一支支“爪子冰棍”卖给仓鼠,一天就能挣到200美金。他在生意方面的精明是毋庸置疑的。他的聪明在后续他帮兔子朱迪破案时更得以体现,他从车辆和杯子,就可以推断出车的主人,很多次为朱迪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