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赵紫萱
近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成都市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须知公布,户籍不在成都市的残疾群众可持相关申请资料,到居住地乡镇(街道)服务窗口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业务,申请成功后,由残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负责每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据悉,具有成都市户籍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补贴,一户多残家庭的困难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补贴。
另外,具有成都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按照一级每人每月80元、二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补贴。其中,6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100元,60岁以下经济困难的每人每月100元。
2022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将根据民政部、民政厅出台的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最新政策,对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进行修订完善,提高补贴标准并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相关政策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继续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为补贴对象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ihxdsb,*338640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