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有一个多年未见的老同学,专门打电话约吃饭。
他初中毕业就去闯荡社会,很努力,做过各种行当。回报也很丰厚,豪车洋房早早就置下了。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挺成功的人,却是牢*满怀,各种不满。
属于典型的手里有钱花,心里无着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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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还记不记得当年我家的那条小狗。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对狗的记忆绝对比对人强。
他的父亲是复员军人,一辈子爱狗如命。这一条他完全遗传了他的父亲。
说起我家的这条狗,他叹了口气。停了一会说,要是放到现在,它们不会是那么个结局。
我们都沉默许久。
我说,为了我们共同的记忆,干一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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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的交情就源于这只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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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我养的第三条狗。第一个是,前面讲过,留下的是特殊时代的记忆伤痕。
第二个是,本来是为了躲那波禁养风潮,送到奶奶家暂避的。结果爷爷奶奶太喜欢它,给留下了。
本来是没有打算继续养犬的,但是那时候的治安不是太好,翻墙入户偷盗的事情时有发生。
同是一个家属院的马叔,却从来不担心这个事。
因为他是远近闻名的养狗专家,家里养了两条德国牧羊犬,是父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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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条狗就是他的命。
大的这条,是退役的警犬,费了老鼻子功夫才弄来的。是我们当地很有名的配种犬,因为有这个业务的原因,都叫它剽克。
小的这条,刚刚八九个月大,就已经长得超级威猛。有人喊它小剽克,马叔坚决禁止,说它还小,长大了也不想让它那么累了。